若仔细留意,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可以成为良好题材的故事,它们多数是细微的,不停的游走在我们的生活里,来来去去。身边就有许多沉浸在幸福里头的人们,只是时间长了,我们都习惯了它们(它们是指一段感情,不是主人)的存在,仿佛已经是理所当然了的事情。当如突其来的分手抑或是步入婚姻的时候,我们才会察觉到某段感情的存在,原来它们一直以来都环绕在我们的身边,只是我们都忽略了而已。
爱情故事
光一和恭子在高二的那一年相识,那是周杰伦推出《八度空间》的那一年。
那一年,他们十七岁。
在那所学府里,高二是最为辛苦的一年。
由于当年的学生在高三学期得应付三项考试,也就是校内期末考,独中联考和政府统一考试,所以高二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备战时期,只有通过严格测试的学生才能通往高三。换句话说,那所学府之所以往往能在各项公开考试中获得亮眼的成绩,是因为参考的学生都是踩着伙伴们的尸体走过来的。
说了那么多,重点就是,高二并不是个适合谈恋爱的时候。
然而,有些事情来的时候,想避也避不了。
而爱情,就是最好的例子。
1
光一知道恭子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
并不是说光一暗恋恭子很久了,就只是知道而已,说穿了,其实就和光一知道他家对面住的是个会计师的那种知道没什么分别。
对,就是这样子。
事情得追索回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光一是个很喜欢看书的男生,就是下课时间都会往图书馆里跑的那种男生。
当然,光一也是那种在课堂上偷看小说的人。
在那个年纪,通常做这种事情的都是女生,光一这种例子,算是少有的。
物以类聚,什么样的人通常就会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
很幸运的,爱跑图书馆的男生并不只是光一一个人而已。
廷,是光一的好朋友,也是个爱往图书馆跑的小男生,他们两是同班同学。
然后就是有一天,故事通常都是这样子发生的。
那一天和平常没什么分别,光一和廷和往常一样在下课时间到图书馆去,在同样的时间,到同样的书架,拿下同一种类型的书。
很奇怪的,人一旦建立起某种模式,就很难再改变过来。
那时侯有个系列的英文小说在学生群里很火,那部系列是以青少年校园恐怖故事为主题,相当不错看的一个系列,光一本身就对那个系列很为着迷。
那一天的书架上,那部系列只剩下最后两本,其余的都被人借光了,光一想都没想就把它给拿了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恭子出现了。
当年的恭子,是个带着厚厚眼镜,看起来土土的女生,那一天的她穿着她们班的紫色运动服,一脸傻呼呼的站在了同样的书架前,露出了很失望的表情。
恭子是廷的小学同学,应该是认识很久了的老同学。
然后恭子看见了光一手上的两本小说,便大喜过望又跑又跳的冲到了光一和廷的面前(应该是廷的面前),然后就要求光一把其中一本让给她。
“拜托嘛!我看书很快的,就一天而已,我明天就可以归还了,到时候你再借就好了,反正你一天也看不完两本对不对?好不好,拜托嘛!”
真是棘手,不是吗?
光一最不会拒绝人家了,可是他又不舍得把书乖乖奉上,于是便向站在一旁的廷求助。
没想到廷竟然耸耸肩,摆出一副不关他事的样子。
“好嘛!我和廷是小学同学,你叫他来找我就可以了,我的课室就在你们隔壁两间而已,就只是一天而已,好嘛!好嘛!”
都到这样的局面了,光一也实在想不出什么拒绝的方法,便只好乖乖的把书奉上,然后看着恭子又跑又跳的离开了图书馆。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光一都还记得这一件事,就连他自己都相当惊讶。
至于那本书,恭子当然是忘记还给了光一。
故事都是这个样子的。
2
当恭子和光一再度相遇的时候,已经是高中二年级的事情了。
在那之前,两人完全没任何的交际,就连擦身而过的时候都没多看彼此一眼,可说是完全的陌生人。
至于日后两人所擦出的火花,想必是两人做梦时也不曾想过的事情。
命运就是如此,什么人会在什么时候悄悄走进什么人的生命里,那是谁也不晓得的事情。
说真的,光一本来也应该不会注意到恭子的,毕竟已经是相隔四年的事情了。
然而,一切仿佛就好像是刻意安排好的一样,恭子就刚好坐在了光一暗恋的女生的旁边。
男生在课堂上喜欢做得事情莫过于就是睡觉和看漂亮的女生而已。
偷看女生是光一醒着的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这样,每每光一在看自己暗恋的女生的时候,恭子也都会无可避免的被扫进了光一的眼光余角里。
直到有一天,附在光一身上的丘比特把箭给射歪了。
3
有一个游戏,名叫Master & Angel,是个很不错玩的游戏。
不晓得是谁的主意,反正这个游戏就是这样开始玩起来了。
游戏规则很简单,每个人都有机会扮演Master和Angel这个角色。
游戏以抽签的方式进行,Angel得照顾Master直到游戏结束为止,当然,在整个游戏的过程中,Angel必须对Master保密自己的身份,Angel的身份将会在游戏结束的时候才公布出来。
游戏进行了好几遍,大家的反应都还不错。
老实说,光一倒是对这个游戏没什么太有兴趣,他本来就不算是个非常有趣的男生,他是属于那些喜欢静静一个人的类型,只求别人不来烦他就好。
反观恭子,她似乎非常的喜欢这一类型的游戏,每次一任的Master她都会很细心的去照顾。
然后就在游戏的第三轮,也许是在丘比特的安排之下,她抽到了光一作为她的Master。
如果一个人非常用心的对你好,想必你就算是颗石头也都会有所感觉的。
不过当了恭子第二天的Master,光一就感觉到了这一次的Angel似乎和以往的都不太一样。
虽然是一些再也平凡不过的小礼物和小纸条,可是光一就是在这些看似例行公事的东西背后感觉到了他许久也不曾感觉到了的,温暖。
于是,每一天除了放学以外,光一竟也开始期待起那些字体娟秀的小字条来了。
尽管只是一些平常不过的问候语,但看在光一的眼里,竟显得也甜蜜非常。
那是光一自这个游戏以来,第一次打从心底想知道自己的Angel是谁。
4
在游戏结束了以后,当然,光一和恭子也成为了朋友,不然这个故事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虽说是同班同学,但在那之前光一和恭子基本上并没有什么交际,不过是非常普通的同班同学而已。
恭子实在是个非常好相处的女生,就连光一这种在女生面前很不能自己的人,在恭子面前竟也显得,怎么说,对了,自然。
要知道,要在女生面前自然的表现自己,对于有些男生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在这一方面,光一可是那种可以做代表的料。
然而在恭子的面前,光一似乎感觉不到什么压力,也许是因为和许多女生比起来,恭子算是那种比较单纯没心机的女生,她让光一感觉到,其实女生也并没有想像中那般难以相处。
恭子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光一最喜欢看恭子笑了。
许多女生笑起来的时候都很好看,可是对光一来说,好像总少了一份真。
恭子笑起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没有狐媚,没有做作,有时候甚至有点失态,但是,很真。
人应该因为想笑而笑,而不是因为该笑而笑,那没什么意思。
很简单的道理,但是真正能做得到的人却不会太多,然而,恭子却做到了,至少对光一来说是如此的。
人的情感是很微妙的东西,当它来的时候,可以是排山倒海般的令人透不过气来,亦可以是如微风般令人舒服,甚至完全察觉不到它的存在。
光一依然习惯望向同样的方向,但是他却发觉自己的对焦点仿佛已经开始渐渐从先前暗恋的女生转换至恭子的身上了。
那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情,就连光一自己都不是很清楚,也许只是个错觉,光一试图这样子说服自己。
直到恭子缺席课堂的时候,当他在那个熟悉的方向看不见恭子的时候,他才确定了自己的感觉,那个笑得很真的女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驻进了自己的心底,只是自己没发觉而已。
爱情总是这个样子,悄悄地来,然后在你认为最没有可能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再偷偷地跑出来吓你一跳。
5
光一并不晓得这究竟是不是个好的主意,算了,反正他都已经开口约恭子去看电影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恭子也答应了光一。
那是个星期天,风和日丽。
那天刚好是Adidas三人赛的日子,光一也有参加。
光一并没有邀恭子去看他比赛,毕竟他也有些自知之明,自己的篮球水准并没有太好。
这样子的决定毕竟是对的,因为光一在第一局就出局了。
也因为如此,他才能约恭子去看电影,很幸运的,恭子那天刚好得空。
其实就在前一天晚上他们才刚见面。
亚庇有间非常气派的度假别墅,有个非常浪漫的名字,叫丝绸港。
丝绸港每年都会举行年度的黄昏马拉松比赛,不过说到底,其实也不过是个仅长七公里的中型比赛而已。
比赛不是重点,通常在比赛完毕后都会有类似义卖会这样的东西,好像还有表演。
黄昏,义卖会,海边,表演,这几个元素加起来就等于浪漫,很简单的数学,几乎人人都懂。
光一毕竟不是白痴,他当然也懂,所以他便邀了恭子一起去。
然而然光一惊讶的是,恭子竟然很欣然的就答应了。
那是个美好的夜晚,天气不太冷,也不会太热,就和两人之间的温度一样,恰到好处。
两人聊了许多,就像平常一样,没有多余的做作,一切都很自然。
两个人喝同一杯水,吃同一份雪糕,暧昧独有的韵味,尽在不言中。
回到了家里,两人还通了许久的电话,然后带着彼此的晚安安然入睡。
那晚的梦,对光一来说,比任何时候都来得甜。
电影就快开场了,还好离比赛的地点不太远,光一并不需要太匆忙。
由于是临时的约会,光一并没有准备到任何衣服,只好匆匆换下湿淋淋的球衣,穿上预备的衣服便草草了事。
然而让光一万万没想到的是,恭子除了自己,竟然还带了姐姐来。
场面顿时有点尴尬,因为光一实在是不懂得如何去应付这样子的情形,好在电影就快开场了,彼此之间除了很陌生的客套话以外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说些什么。
好的电影将永远都让观众惊喜不断,生命若是如此,想必定美好非常。
尴尬的余温还在困扰着光一,他最讨厌意外了,偏偏意外就像是很喜欢光一一样,无时无刻都在为光一制造惊喜,这让光一非常的头疼。
然而,生命里所出现的意外,并非所有都是不怀好意的。
看电影的时候,若是心境无法平静下来,那将是一件非常无趣的事情。
光一当时候的心情就是如此,他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于是他转换了个姿势,好让自己舒服一些,然后在整个过程的最后,他在在椅子的扶手上不小心的碰到了恭子的手。
恭子的手当时候就放在了扶手上,光一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他把手放下的时候就恰好贴在了恭子的手旁,尾指对着尾指。
恭子似乎并没有察觉到,然而,此刻光一的心却是百般滋味,继续又好像不太好,移开又好像有点和自己过不去,就在光一内心经历天人交战的时候,恭子的手突然动了一下。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小孩偷吃被人捉着了一样,光一整个人的神经都紧弓了起来,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因为那一刻,恭子的手指勾着了光一的手指,就像小时候打勾勾一样,仿佛在约定着什么。
电影从来都没显得那么短暂过,仿佛才一晃神,就到了散场的时候。
虽然两人之间的温度似乎和平时并没有太大的分别,然而告别的时候两人却显得有点腼腆,也许是多了一个外人的缘故。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电影院里的小插曲。
毕竟在电影终场前十分钟,两人的心已紧紧的连在一起,就像两人十指紧扣的双手一样。
对光一来说,那一刻,除了恭子手掌心的温度,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
电影的情节,在那浪漫的当下,仿佛成为停格了的黑白默剧一样,没有色彩,没有声音。
那一刻,除了甜蜜以外,什么都没有。
6
那一天的事,两人都没有怎么样刻意提起。
一切就好像没发生过一样,日子还是一样过,课还是一样的上。
只是两个人之间,好像多了一份尴尬,却也多了份甜蜜。
两人在期末考以后再次看了彼此的第二场电影。
只是这一次散场的时候,两人的手并没有因此而松开。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七日,星期六,在一间小小的书局里,恭子问了光一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我们这样,算是开始了吗?”
光一耸耸肩,看着恭子的眼睛。
“我不知道,我想这个问题你得问你自己,我很确定我要的是什么。”
“我想不出我该拒绝的理由。”
“那就别想了!”
没有掌声,没有喝彩,没有烟花,只有两人深深的拥吻,还有身体内澎湃的心跳声而已。
虽然这是个美好的结局,然而,对两人来说,故事才正要开始。
后记
七年,是一段怎样的时光?
我不知道。
我今年二十四岁,七年大概是我人生三分一的时间。
我把我人生的三分一给了我最爱的人,她也把她的青春交给了我。
我没有什么,我只能写下这一篇故事,送给我最爱你。
七年前的今天,我是幸福的;七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是幸福的。
最后,我想在七年后的今天,对你说声:“谢谢你,我爱你!”
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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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17, 2009
Saturday, July 11, 2009
爱情故事:青涩的初恋
我仔细想过了,一个部落格不可能只依靠一些日常生活的记叙来维持,那样子没什么意思。至少对我自己来说没什么意义。当然,一些日常生活的题材,比如说旅行,美食,摄影,兴趣,电影什么的我当然还是会写,不过另外我也想加写什么别的题材。目前为止,我个人比较熟悉的题材若是严格说起来应该是爱情这个题材。当然这并不是表示我个人对爱情非常了解还是什么的,只是我个人认为,在这个题材上,怎么说,算是写得比较好吧!就这样,我试着每个月写一篇关于爱情的文章来和大家分享。说真的,我并没有期望什么,不过如果我写的故事能让读者,怎么说,有感触的话,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当然,一般上写作这种东西,灵感通常都是先来自自己才到别人,我是说一般上。所以呢?我想先从我自己的故事开始说起。我个人认为,爱情故事里并没有分对于错,结局也不一定是令人满意的。我想写的,是真实的故事,那可能是一个人心里的感动,可以是朋友,也可能是陌生人。反正重点在故事,不是吗?我认为,只要能感动人,哪怕只是一点点,也都很足够了。
像我说的,通常灵感都是来自自己。第一篇,写的是我自己的故事。日后,我想我才会开始去聆听别人的故事,再陈述出来。当然得先做好自己的,再来才去想别人,难道不是吗?当然,所有故事都是译名的,这一篇也不例外。
希望大家会喜欢。
爱情故事 :青涩的初恋

注:图摘自网络。
故事得从一张照片先说起。
那是一张很旧了的照片,照片里有三个女生和一个男生。
女生们都笑得很灿烂,男生的表情则是漠然。
那个男生就是我,当时候的我十一岁。
照片里的中间的那为女生笑得很灿烂,很自然。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生。
一直到今天,我都是如此认为的。
照片里她脸部的部分被人用原子笔涂鸦了。
尽管如此,照片里的她那迷人的笑容仍然清晰可见。
那张照片至今我还保存着,就在我的抽屉里。
那是我和她唯一的合照。
就从我的记忆的角度来看,那应该算是我的初恋。
那发生在我很小的时候,小得可能连爱是什么都不是很清楚(不过老实说,就算长大了的自己,在爱这个字的面前,我想我离了解还是很遥远!)。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初恋应该还用不上爱,喜欢应该会是比较贴切的字眼。
那是个我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
这段喜欢的关系维持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从小学一路延伸到高中,尽管一路上断断续续的。
故事总有个开头,地点就在我就读的小学里发生。
她的名字叫Alice。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所以回想时会有点吃力。
我试着把感觉给写出来,其他的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Alice是个转学生。
她是那种很亮眼的女生,轻易的就会让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对她有好感了。
当时候的她,就坐在我的对面。
两个人之间的空气从冷冰冰的陌生到一丝丝温暖的熟悉是间很好玩的事情。
就和所有的爱情一样,暧昧的阶段是最甜蜜的。
我不知是何时开始喜欢上Alice的,反正一切就是这样很自然的发生了。
我们每天都会谈天说笑玩耍,当然也会一起去食堂。
要知道,这些看似再也普通不过的小事对当时年仅十岁的我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了不得的大事了。
通常爱情的种子都是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萌芽的,不是吗?
在那个年纪喜欢上一个人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你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你喜欢她。
金钱,声望,权利,利益都是不属于那个年纪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自己只需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那样简单。
当时候的我,非常喜欢Alice。
也许当时的自己并不晓得什么叫爱。
老师们都说,那不是个谈爱的年纪。
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爱是只属于大人的东西,是要等我长大后才会得到的东西。
然而我却不知道,那个时候内心的感觉其实才是最真实的。
因为喜欢而喜欢的喜欢,才是最真实的喜欢。
暧昧期间,我给了Alice一项能力,掌控我心跳的能力。
她的一眸一笑都轻易的控制着我的心跳。
当时候我的心是属于Alice的。
Alice伤心的时候我会伤心。
当然,她开心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开心。
她缺席的时候,我会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要命的是她和班上别的男生要好的时候,我会很心碎,就像老夫子所画的一样,整颗心就好像玻璃一样碎了满地。
还有,几乎每天,回到家以后Alice几乎就是我脑子里的一切,睡觉前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回想起来就觉得很好笑。
当然,也很甜蜜。
这样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了我十一岁那一年。
这段期间,我并没有向Alice表白,那不是我那个年纪拿得出来的勇气。
况且我也不晓得Alice喜不喜欢我,我只知道她并不讨厌我,就这样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朋友们曾经暗示过她喜欢我。
但我又能怎样?
我当时只不过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兔崽子而已,况且说喜欢我的是她的朋友,不是Alice。

“我喜欢你!”
所以这样的话我从来都没对Alice说过,尽管我很肯定自己心里面的感觉。
人很常就是如此,该说的往往会忘了说。
不该说的话,倒是很常都会说了出来。
“我们绝交吧!”
我不晓得我当时候到底是带着怎么样的心情来说出这句话的?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小时候大家通常都会说什么谁喜欢谁的话题。
我想,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这是一种算是探索爱的行为。
小时候,男女是授授不亲的。
很明显的,以我和Alice那般要好的关系,成为大家的箭靶是迟早的问题而已。
为了掩饰我喜欢Alice的事实,我开始渐渐疏远了她。
我开始和男生混在一起,做一些男生喜欢做的事情。
比方说,作弄女生或是说女生的坏话。
为了什么?
说穿了,不就是只为了在男生群里证明自己不是个重色轻友的人。
当时候的我,心里面并没有一座衡量自己内心世界的天坪。
如果有的话,天坪倾斜的方向,必然指向Alice。
然而我所做的却是往反方向走。
当我回头的时候,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我记得我曾对Alice说过,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当时候我说的是实话。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Alice就是我世界里的全部。
我还记得,当我渐渐疏远她的时候,她曾给我写过一封信。
信里面写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只有一句话。
“你曾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那为什么你现在会选择这样子对我?你知道,我的心真的很痛!”
至今,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仍然还是能够感受到Alice当时的心情。
我的心也仍然隐隐作痛。
“我们绝交吧!”
我以五个字埋下了我这一生中唯一的遗憾。
不但如此,我还在朋友面前涂鸦了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
我可以很肯定,这一切都看在Alice的眼里。
在那之后,我们便再也没说过话了。
一段感情的真正价值,就在你如何去珍惜它。
当我真正了解这段感情对于我的意义时,一切已经是太迟了。
有些事,一旦过去,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后记
终于写完了,这是我第一次以如此真实的角度来描写我自己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从来都没如此完整的叙述过,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这是我人生中的一大遗憾,至今仍是我心中的一根刺。
我遗憾的不是我放弃了和Alice在一起的一个大好机会(嘿,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得准,对吧!)。
我遗憾的是我竟然如此的伤害了Alice。
当我把在那封写着绝交的字眼的信交给Alice的时候,她眼里的悲伤我至今都无法忘记。
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了朋友,但是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事,人生里只会有一次的机会,错过了不一定会有回头的机会。
我和Alice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最初一样。
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
中学时期的Alice,是一颗很耀眼的星星。
她找到了对的人,没有我的日子,她还是好好的,或许更好。
反观我,日子则是一路跌跌撞撞的。
没有Alice的日子,虽然我也曾经爱上别的女孩。
但可悲的是,在我的心里,Alice已经设下了最高标准。
这分遗憾,成为了我一直无法越过的障碍。
直到我遇见了我人生中的另一个真正能驻进我心里的女孩以前,这一路上Alice悲伤的眼神一直都在我的心里。
我觉得我亏欠Alice的,实在是太多了。
我背叛了她的友情,狠狠的伤了她,也伤了我自己。
我觉得我亏欠她的,不只是我一直以来说不出口的,我喜欢你。
还有一句,对不起!
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
每当她生日的时候,我仍然会致电祝贺她。
她回来的时候,我们也会见面。
最重要的是,她找到了她的幸福,我在这里真心的祝福她。
祝福你,Alice。
一个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
献给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是她让我放下了心中的遗憾,让我可以从新面对自己。
完!
当然,一般上写作这种东西,灵感通常都是先来自自己才到别人,我是说一般上。所以呢?我想先从我自己的故事开始说起。我个人认为,爱情故事里并没有分对于错,结局也不一定是令人满意的。我想写的,是真实的故事,那可能是一个人心里的感动,可以是朋友,也可能是陌生人。反正重点在故事,不是吗?我认为,只要能感动人,哪怕只是一点点,也都很足够了。
像我说的,通常灵感都是来自自己。第一篇,写的是我自己的故事。日后,我想我才会开始去聆听别人的故事,再陈述出来。当然得先做好自己的,再来才去想别人,难道不是吗?当然,所有故事都是译名的,这一篇也不例外。
希望大家会喜欢。
爱情故事 :青涩的初恋

注:图摘自网络。
故事得从一张照片先说起。
那是一张很旧了的照片,照片里有三个女生和一个男生。
女生们都笑得很灿烂,男生的表情则是漠然。
那个男生就是我,当时候的我十一岁。
照片里的中间的那为女生笑得很灿烂,很自然。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生。
一直到今天,我都是如此认为的。
照片里她脸部的部分被人用原子笔涂鸦了。
尽管如此,照片里的她那迷人的笑容仍然清晰可见。
那张照片至今我还保存着,就在我的抽屉里。
那是我和她唯一的合照。
就从我的记忆的角度来看,那应该算是我的初恋。
那发生在我很小的时候,小得可能连爱是什么都不是很清楚(不过老实说,就算长大了的自己,在爱这个字的面前,我想我离了解还是很遥远!)。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初恋应该还用不上爱,喜欢应该会是比较贴切的字眼。
那是个我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
这段喜欢的关系维持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从小学一路延伸到高中,尽管一路上断断续续的。
故事总有个开头,地点就在我就读的小学里发生。
她的名字叫Alice。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所以回想时会有点吃力。
我试着把感觉给写出来,其他的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Alice是个转学生。
她是那种很亮眼的女生,轻易的就会让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对她有好感了。
当时候的她,就坐在我的对面。
两个人之间的空气从冷冰冰的陌生到一丝丝温暖的熟悉是间很好玩的事情。
就和所有的爱情一样,暧昧的阶段是最甜蜜的。
我不知是何时开始喜欢上Alice的,反正一切就是这样很自然的发生了。
我们每天都会谈天说笑玩耍,当然也会一起去食堂。
要知道,这些看似再也普通不过的小事对当时年仅十岁的我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了不得的大事了。
通常爱情的种子都是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萌芽的,不是吗?
在那个年纪喜欢上一个人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你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你喜欢她。
金钱,声望,权利,利益都是不属于那个年纪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自己只需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那样简单。
当时候的我,非常喜欢Alice。
也许当时的自己并不晓得什么叫爱。
老师们都说,那不是个谈爱的年纪。
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爱是只属于大人的东西,是要等我长大后才会得到的东西。
然而我却不知道,那个时候内心的感觉其实才是最真实的。
因为喜欢而喜欢的喜欢,才是最真实的喜欢。
暧昧期间,我给了Alice一项能力,掌控我心跳的能力。
她的一眸一笑都轻易的控制着我的心跳。
当时候我的心是属于Alice的。
Alice伤心的时候我会伤心。
当然,她开心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开心。
她缺席的时候,我会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要命的是她和班上别的男生要好的时候,我会很心碎,就像老夫子所画的一样,整颗心就好像玻璃一样碎了满地。
还有,几乎每天,回到家以后Alice几乎就是我脑子里的一切,睡觉前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回想起来就觉得很好笑。
当然,也很甜蜜。
这样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了我十一岁那一年。
这段期间,我并没有向Alice表白,那不是我那个年纪拿得出来的勇气。
况且我也不晓得Alice喜不喜欢我,我只知道她并不讨厌我,就这样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朋友们曾经暗示过她喜欢我。
但我又能怎样?
我当时只不过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兔崽子而已,况且说喜欢我的是她的朋友,不是Alice。

“我喜欢你!”
所以这样的话我从来都没对Alice说过,尽管我很肯定自己心里面的感觉。
人很常就是如此,该说的往往会忘了说。
不该说的话,倒是很常都会说了出来。
“我们绝交吧!”
我不晓得我当时候到底是带着怎么样的心情来说出这句话的?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小时候大家通常都会说什么谁喜欢谁的话题。
我想,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这是一种算是探索爱的行为。
小时候,男女是授授不亲的。
很明显的,以我和Alice那般要好的关系,成为大家的箭靶是迟早的问题而已。
为了掩饰我喜欢Alice的事实,我开始渐渐疏远了她。
我开始和男生混在一起,做一些男生喜欢做的事情。
比方说,作弄女生或是说女生的坏话。
为了什么?
说穿了,不就是只为了在男生群里证明自己不是个重色轻友的人。
当时候的我,心里面并没有一座衡量自己内心世界的天坪。
如果有的话,天坪倾斜的方向,必然指向Alice。
然而我所做的却是往反方向走。
当我回头的时候,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我记得我曾对Alice说过,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当时候我说的是实话。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Alice就是我世界里的全部。
我还记得,当我渐渐疏远她的时候,她曾给我写过一封信。
信里面写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只有一句话。
“你曾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那为什么你现在会选择这样子对我?你知道,我的心真的很痛!”
至今,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仍然还是能够感受到Alice当时的心情。
我的心也仍然隐隐作痛。
“我们绝交吧!”
我以五个字埋下了我这一生中唯一的遗憾。
不但如此,我还在朋友面前涂鸦了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
我可以很肯定,这一切都看在Alice的眼里。
在那之后,我们便再也没说过话了。
一段感情的真正价值,就在你如何去珍惜它。
当我真正了解这段感情对于我的意义时,一切已经是太迟了。
有些事,一旦过去,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后记
终于写完了,这是我第一次以如此真实的角度来描写我自己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从来都没如此完整的叙述过,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这是我人生中的一大遗憾,至今仍是我心中的一根刺。
我遗憾的不是我放弃了和Alice在一起的一个大好机会(嘿,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得准,对吧!)。
我遗憾的是我竟然如此的伤害了Alice。
当我把在那封写着绝交的字眼的信交给Alice的时候,她眼里的悲伤我至今都无法忘记。
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了朋友,但是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事,人生里只会有一次的机会,错过了不一定会有回头的机会。
我和Alice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最初一样。
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
中学时期的Alice,是一颗很耀眼的星星。
她找到了对的人,没有我的日子,她还是好好的,或许更好。
反观我,日子则是一路跌跌撞撞的。
没有Alice的日子,虽然我也曾经爱上别的女孩。
但可悲的是,在我的心里,Alice已经设下了最高标准。
这分遗憾,成为了我一直无法越过的障碍。
直到我遇见了我人生中的另一个真正能驻进我心里的女孩以前,这一路上Alice悲伤的眼神一直都在我的心里。
我觉得我亏欠Alice的,实在是太多了。
我背叛了她的友情,狠狠的伤了她,也伤了我自己。
我觉得我亏欠她的,不只是我一直以来说不出口的,我喜欢你。
还有一句,对不起!
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
每当她生日的时候,我仍然会致电祝贺她。
她回来的时候,我们也会见面。
最重要的是,她找到了她的幸福,我在这里真心的祝福她。
祝福你,Alice。
一个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
献给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是她让我放下了心中的遗憾,让我可以从新面对自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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