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批判太少的赞赏。
在批判以前我们必须先想想自己是否真的比别人来得好。
没有的话,我们哪来的资格去批判。
我想我在写着这篇帖子的当而无疑就是在批判,可是有些话不说出来就是不吐不快。
管他的,我写的东西就留给别人去批判吧!
反正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如此运转的。
以前的自己是个很喜欢批判的人,我正努力的矫正自己的心态。
多一点赞赏,少一点批判,我相信这个世界会更美好。
以前的我是个看什么都不顺眼的人,什么我都喜欢加以评论。
我讨厌偶像剧,我总觉得他们的演技烂透了,又没什么内涵。
虽然现在的我还是不喜欢观看偶像剧,可是和讨厌是两回事了。
我开始慢慢纠正自己,开始以更客观的角度去观看事情。
偶像剧也是导演用心拍出来的,同样也是日晒雨淋,同样也是经过无数次NG拍出来的。
我们往往看漏了别人的努力,只因为最后的outcome和自己的标准不符便大事批判。
当然有些人会觉得太多的产品只因为商业价值而存在,但那些只是我们自己的标准而已。
你说偶像剧不好,那么我们何以解释它的成功?
年轻女孩喜欢看帅哥演戏,那是她们的审美观,根我们没什么关系。
我们斥诉她们浪费钱在无谓的东西上,但是我们往往忘了,所谓无谓也只是我们个人的观点而已。
她们同样会质疑那些看艺术电影,花大笔钞票去珍藏的人,好像我。
以前的我会回答她们:“那是经典,你不懂就少来!”
现在的我则会这样回答:“个人口味的分别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真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真的没什么必要去比较。
就好像Nikon和Canon一样,大家总是捍卫自己拥护的品牌。
我觉得,其实真的没什么大不了。
虽然我用的是Nikon,可是说真的我还是在某些方面很欣赏Canon的成就的。
如果没有Canon,我不觉得Nikon可以达到今天的成就,因为它们都是在互相竞争的情况下成长的。
各有个好,真的没什么大不了。
不合自己口味的东西我们其实没必要去否定,真的。
我觉得我们都在害怕,害怕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总是尽量否定别人,好让别人赞同自己,从中获得安全感。
我们总是害怕自己不认同的东西,不是吗?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讨厌它,只是不认同而已。
可是我们很害怕自己是错的,害怕别人认同的东西是对的。
我们不能接受自己是错的,我觉得其实很可悲。
其实错了又怎么样呢?
如果错误可以带领我们看清什么是更好的,让我们去追求更好的,为什么不呢?
我们放不下的,不就是面子而已吗?
因为面子而错失一些人生中美好的事情,一点也不值得。
能够真正放下面子的人通常都活得很快乐。
同样的事情,换个角度来看。
当别人已经放下面子追求更好的东西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挖苦别人,只因为我们站在了“对”的那一边。
放下面子的人,勇气比我们大的多了,至少人家愿意放下身段来改变。
换着是我们,我们做的到吗?
我们可能只是刚好站在对的地方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们为什么挖苦别人,说穿了其实就不是因为我们放不下我们的面子而已。
在放下面子的人面前,放不下面子的人其实根本没什么资格说话。
因为我们不一定做得到。
我们做不到的事情,我们没什么资格去批判。
我在慢慢一点一点得纠正我的心态。
所以最近令我烦恼得事情不会太多,算是好事一件。
唯一困扰我的就是我还不能自由的去追寻我的梦想,做我想做的事情。
有些事情,一旦负起了责任,就不是说放开就放开的。
真惨,不是吗?
我发觉一旦真的放下心来欣赏别人的时候,自己往往会获得许多意料之外的事情。
我最近开始用另一种的方式来看书了,我会特别留意别人的文笔,尝试用作者的角度来他们的文字。
这一来我可以学习到大师们的写作技巧,一方面开始观察自己和大师之间看东西的角度,从而锻炼自己的笔锋。
每个人对每件事的看法都有自己的角度,独特的角度。
我们必须不停学习观察别人看事情的方法,然后发现自己是否遗漏了些什么。
唯有看清自己所不能,我们才有进步的空间。
老是看见自己所拥有的只会让自己的视野越来越狭窄。
不管是笔下的世界还是镜头下的世界,我都从别人身上学到了许多。
每个人都有比自己优越的地方,就看我们是用批判还是用欣赏的眼光去看而已。
然后我发觉到了一个道理,对我真的很有用的道理。
当我们用否定的眼光去看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只会看见不好的地方而不会看见好的,就算看见了,我们也会刻意忽略掉。
当我们否定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很快忘掉。
没有人会整天把负面的记忆一直储存再脑子里,那是很累人的一件事。
反而,当我们去欣赏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就会专注在看那件事情好的地方,不好的地方我们就会忽略掉。
当我们欣赏一件事情的时候,记忆通常都会留在脑子里比较久。
我不敢说我脑子里都是好的东西,不过在我的case,我脑子里好的记忆绝对会比不好的记忆来得多。
我不是个喜欢整天想着负面记忆的人,那样子对我没什么好处。
打个比方来说好了,当我看见身材火辣,样子姣好的女生的时候,我通常会记得比较久。
至少比起那些,咳咳,会来得久很多。
好了,说够了,就这样吧!
多一点点赞美,少一点点批判,世界会好很多,很多。
真的!
Thursday, July 30, 2009
Sunday, July 26, 2009
五部电影
该写写电影了,最近去电影院的次数并没有减少,倒是写得较少了。
没什么,就懒惰而已。
先从《变形金刚》开始说起好了。
老实说,我个人会比较喜欢上集,可能是新鲜感的关系。
片子对我来说常了一点,对于一个没有什么故事性的动作片来说。
然而,就画面和动作场面来看,《变形金刚》在这一方面的确是无与伦比的。
当然,Megan Fox在影片里头还是那么的枪眼,任何机械的生命体都无法和她强风头。
就从票房的反应来看,这一集的《变形金刚》无疑是比上集来得成功。
然而就个人喜好而言,我会比较喜欢上集。
接下来就是《魔鬼终结者》。
我觉得这一集的《魔鬼终结者》有别于前面三集,故事的主轴不再是暗杀,而是全面的战争。
我觉得如果继续拍下去的话,应该会朝战争方面发展。
John Connor面对的不再是单一的机械兵器,而是整个Skynet的军团。
老实说,我个人并不会拿前面三集来和这一集比较,因为影片的味道已经完全不同了。
可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年代的关系。
一个是在Judgement Day以前,一个则是以后。
虽然还有连贯性,但是情节已经不一样了。
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去和前面的作品比较,因为根本就没办法比较。
没接触过《魔鬼终结者》的观众只需要稍微看看电影杂志的回顾就可以欣赏第四集了。
毕竟整体的故事其实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复杂。
接下来写来点轻松的。
我个人并不会特别喜欢看动画,当然凡事总是会有例外。
像《Wall.E》便是我很喜欢的动画之一。
当然,我个人也非常喜欢《冰河时期》。
整个过程都很好笑,也没什么低潮点。
不管是电影还是动画,若是要拍续集就必须加入新的元素,这样才能为观众带来新鲜的感觉。
在这方面,我觉得《冰河时期》做得非常好。
比如说这一集新登场的人物Buck,我个人就非常喜欢。
它给我有点Cpt Jack Sparrow的感觉,可能更酷。
此外导演还加入了空战,我个人觉得一幕实在是非常过瘾。
总的来说,即便已经是第三集了,《冰河时期》还是没有让我失望。
很久都没有看John Travolta演戏了,他演的戏一向来都不会太差。
《The Taking Of Pelham123》是一部不错看的电影。
故事主要是叙说一班匪徒抢劫了电车的故事,很典型的警匪绑架电影。
这类的电影通常都不会拍得太差,不过一般来说也不会太突出。
严格来说这是一部属于中规中矩的电影,既不会太差,也不会太好。
通常这类影片都不会太沉闷,这部戏便是个很典型的Popcorn Movie。
这部戏倒是花了蛮多心思在对话上,有些对话我还觉得蛮有意思的。
我个人还算满意,像我说的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差。
接下来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全民公敌》。
这部电影是叙说美国一名名震天下的强盗John Dillinger的故事。
故事主要环绕在John Dillinger生命中最后两个月的”光辉“事迹。
强尼.迪普演的John Dilingger实在叫人无话可说,实在是太完美了。
大盗的傲慢不羁,自信,迷人的风采在强尼.迪普无懈可击的诠释下,观众可谓是真的饱足了眼福。
喜欢枪战的观众必定能在这部戏里获得最大的满足。
电影的拍摄手法偏向平淡,有种很经典黑帮电影的味道。
如果你是为了追求动作而看这部戏的话,我可以很肯定的说,这不是你想看的电影。
反而如果追求情节,演技,故事情节的朋友,我告诉你,这是一部必看的电影。
诗史般的黑帮电影,配上大盗孤独浪漫迷人的风采,还有克里斯丁贝尔演绎的热血冷酷探长,造就了这部电影的成功。
真的很好看的一部电影,我在这里诚意的推荐给大家。
看完以后,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强尼.迪普所诠释的John Dillinger这一个角色。
没什么,就懒惰而已。
先从《变形金刚》开始说起好了。
老实说,我个人会比较喜欢上集,可能是新鲜感的关系。
片子对我来说常了一点,对于一个没有什么故事性的动作片来说。
然而,就画面和动作场面来看,《变形金刚》在这一方面的确是无与伦比的。
当然,Megan Fox在影片里头还是那么的枪眼,任何机械的生命体都无法和她强风头。
就从票房的反应来看,这一集的《变形金刚》无疑是比上集来得成功。
然而就个人喜好而言,我会比较喜欢上集。
接下来就是《魔鬼终结者》。
我觉得这一集的《魔鬼终结者》有别于前面三集,故事的主轴不再是暗杀,而是全面的战争。
我觉得如果继续拍下去的话,应该会朝战争方面发展。
John Connor面对的不再是单一的机械兵器,而是整个Skynet的军团。
老实说,我个人并不会拿前面三集来和这一集比较,因为影片的味道已经完全不同了。
可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年代的关系。
一个是在Judgement Day以前,一个则是以后。
虽然还有连贯性,但是情节已经不一样了。
所以我认为没有必要去和前面的作品比较,因为根本就没办法比较。
没接触过《魔鬼终结者》的观众只需要稍微看看电影杂志的回顾就可以欣赏第四集了。
毕竟整体的故事其实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复杂。
接下来写来点轻松的。
我个人并不会特别喜欢看动画,当然凡事总是会有例外。
像《Wall.E》便是我很喜欢的动画之一。
当然,我个人也非常喜欢《冰河时期》。
整个过程都很好笑,也没什么低潮点。
不管是电影还是动画,若是要拍续集就必须加入新的元素,这样才能为观众带来新鲜的感觉。
在这方面,我觉得《冰河时期》做得非常好。
比如说这一集新登场的人物Buck,我个人就非常喜欢。
它给我有点Cpt Jack Sparrow的感觉,可能更酷。
此外导演还加入了空战,我个人觉得一幕实在是非常过瘾。
总的来说,即便已经是第三集了,《冰河时期》还是没有让我失望。
很久都没有看John Travolta演戏了,他演的戏一向来都不会太差。
《The Taking Of Pelham123》是一部不错看的电影。
故事主要是叙说一班匪徒抢劫了电车的故事,很典型的警匪绑架电影。
这类的电影通常都不会拍得太差,不过一般来说也不会太突出。
严格来说这是一部属于中规中矩的电影,既不会太差,也不会太好。
通常这类影片都不会太沉闷,这部戏便是个很典型的Popcorn Movie。
这部戏倒是花了蛮多心思在对话上,有些对话我还觉得蛮有意思的。
我个人还算满意,像我说的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差。
接下来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部电影《全民公敌》。
这部电影是叙说美国一名名震天下的强盗John Dillinger的故事。
故事主要环绕在John Dillinger生命中最后两个月的”光辉“事迹。
强尼.迪普演的John Dilingger实在叫人无话可说,实在是太完美了。
大盗的傲慢不羁,自信,迷人的风采在强尼.迪普无懈可击的诠释下,观众可谓是真的饱足了眼福。
喜欢枪战的观众必定能在这部戏里获得最大的满足。
电影的拍摄手法偏向平淡,有种很经典黑帮电影的味道。
如果你是为了追求动作而看这部戏的话,我可以很肯定的说,这不是你想看的电影。
反而如果追求情节,演技,故事情节的朋友,我告诉你,这是一部必看的电影。
诗史般的黑帮电影,配上大盗孤独浪漫迷人的风采,还有克里斯丁贝尔演绎的热血冷酷探长,造就了这部电影的成功。
真的很好看的一部电影,我在这里诚意的推荐给大家。
看完以后,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强尼.迪普所诠释的John Dillinger这一个角色。
迷失
人到底会多经常迷失自己呢?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很不安的感觉。
就好像一大清早起床的时候,心里想着又要开始新的一天了,内心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也许是因为天气,也许是因为生活。
生活已经不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了,生活有时候可以很累人。
花光了自己一整天的精力却到头来都不晓得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世上有太多活一天过一天的灵魂了,我不想变成那样。
想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却又无从下手,心里面又对未来充满不安。
我怀疑,在这个世上对未来憧憬的人多一些,还是对未来害怕的人多一些?
我自己可是两种都有。
想改变现况,却又害怕改变以后才发觉情况却是更糟。
人生总有许多我们想征服的高峰,但在征服心里面的那座高峰以前,对面的风景究竟是怎么样?
我们不知道。
花了一生的精力来征服却发觉那不是自己要的,能怪谁?
要是有个人能让自己来怪倒好,因为自己怪自己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因为如此,世上老是怪罪别人的人才会那么多,不是吗?
日复一日,我发觉自己好像越来越像个老头子了。
至少在思维上是如此的。
糟糕!
唉!
最近自己好像越来越喜欢叹息了,不晓得为什么?
也许是老头子效应的关系。
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想逃也逃不了。
就拿我来说好了,我是个很不能接受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来维持生活的日子。
很多人会说我不切实际,毕竟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来过活并不是简单的一件事。
当中以泼冷水的人居多,当然也有些人是好意相劝的,毕竟他们是过来人,不想看着年轻的一代重蹈覆辙,我想他们有他们的道理。
但是那些专泼冷水的人的心态我就不太了解。
有些人自己没有勇气追寻自己的梦想,当他们看见年轻一代的勇气的时候就会想泼冷水,因为他们不想别人成功,他们不需要别人来提醒自己是多么没有勇气来追寻梦想。
别人有别人的梦,干你什么事?
不能因为自己没勇气就想尽办法来阻止别人,那是很可悲的一件事。
也许他们认为,多几个放弃梦想的人来陪伴自己,自己就不会显得那么没用了。
你以为别人和你一样,你就会显得比较Ok吗?
我 告 诉 你 ,还 是 一 样 不 O K !
我看见那些勇敢追寻自己的人,老实说我很欣赏,也很羡慕。
我敢做出改变,但是却不是那种一来就喊着:“冲啊!”的那种人。
我会改变,不过我的脚步会慢一些。
所以我很欣赏那些说变就变的人,好样的!
我不晓得自己何时才会变成那样?
也许很快,也许还有很久。。。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很不安的感觉。
就好像一大清早起床的时候,心里想着又要开始新的一天了,内心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也许是因为天气,也许是因为生活。
生活已经不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了,生活有时候可以很累人。
花光了自己一整天的精力却到头来都不晓得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世上有太多活一天过一天的灵魂了,我不想变成那样。
想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却又无从下手,心里面又对未来充满不安。
我怀疑,在这个世上对未来憧憬的人多一些,还是对未来害怕的人多一些?
我自己可是两种都有。
想改变现况,却又害怕改变以后才发觉情况却是更糟。
人生总有许多我们想征服的高峰,但在征服心里面的那座高峰以前,对面的风景究竟是怎么样?
我们不知道。
花了一生的精力来征服却发觉那不是自己要的,能怪谁?
要是有个人能让自己来怪倒好,因为自己怪自己是件很可悲的事情。
因为如此,世上老是怪罪别人的人才会那么多,不是吗?
日复一日,我发觉自己好像越来越像个老头子了。
至少在思维上是如此的。
糟糕!
唉!
最近自己好像越来越喜欢叹息了,不晓得为什么?
也许是老头子效应的关系。
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想逃也逃不了。
就拿我来说好了,我是个很不能接受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来维持生活的日子。
很多人会说我不切实际,毕竟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来过活并不是简单的一件事。
当中以泼冷水的人居多,当然也有些人是好意相劝的,毕竟他们是过来人,不想看着年轻的一代重蹈覆辙,我想他们有他们的道理。
但是那些专泼冷水的人的心态我就不太了解。
有些人自己没有勇气追寻自己的梦想,当他们看见年轻一代的勇气的时候就会想泼冷水,因为他们不想别人成功,他们不需要别人来提醒自己是多么没有勇气来追寻梦想。
别人有别人的梦,干你什么事?
不能因为自己没勇气就想尽办法来阻止别人,那是很可悲的一件事。
也许他们认为,多几个放弃梦想的人来陪伴自己,自己就不会显得那么没用了。
你以为别人和你一样,你就会显得比较Ok吗?
我 告 诉 你 ,还 是 一 样 不 O K !
我看见那些勇敢追寻自己的人,老实说我很欣赏,也很羡慕。
我敢做出改变,但是却不是那种一来就喊着:“冲啊!”的那种人。
我会改变,不过我的脚步会慢一些。
所以我很欣赏那些说变就变的人,好样的!
我不晓得自己何时才会变成那样?
也许很快,也许还有很久。。。
Thursday, July 23, 2009
喝茶
我想无论是作为一天的开始还是结束,对我而言喝茶似乎就是最好的结果。
一早起来,从起床到出门其实自己都不算是在良好的状态。
就我的话,我的状态是在早餐的时候建立起来的。
所以一杯好的咖啡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想像一下,如果早餐时候的茶还是咖啡非常难喝的话,一整天的心情能够好起来吗?
新一天的开始就搞砸了的话,我想接下来的一整天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不是吗?
换个角度来看,结束了一整天忙碌的生活,我会想在结束的时候好好放松一下自己。
在这方面对我来说,咖啡无疑就是最好的良药。
在亚庇,大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喝茶。
那已经是一种生活,一种文化。
喝茶只不过是一种说法,表示说大伙儿聚在一起聊聊天打打屁,至于喝些什么,那并不重要。
能够和朋友聚在一起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因为往往在聊天的时候我能够忘记许多生活上的烦恼。
我个人并不抽烟,喝酒。
所以对我来说,喝茶就是最好的办法。
一个人可以不喝酒,可是若是连茶都不喝的话,那生活也就没什么乐趣可言了。
Wednesday, July 22, 2009
崇正开放日
星期天,天气晴。
我对我的中学一直都有很浓烈的情感,一直都是这样。
我喜欢学校里的气息,环境,当然,还有美丽动人的女学生。
对不起,离题了。
那是个很不错的星期天,很适合作为学校开放日的星期天。
我和阿凯踏进校园的时候,时间是早上九点。
令我惊讶的,人已经很多了,可能是星期天的关系。
管他的,当时候的我们目标只有一个,找东西吃。
因为我有听课,所以我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得用人山人海。
怎么样?还不错吧!
我虽然算不上是个用功的学生,但是许多老师的教诲我还是有听进去的。
我喜欢华语课,我记得我的华语老师是个喜欢看天花板的人。
因为这样,所以我有很多的时间看小说。
和其他的学生不太一样,我比较少说话,睡觉,可以的话我会静静的看小说。
也因为这样,我开始喜欢上了写文章。
所以总的来说,华语老师对我而言是功不可没的。
我是个听话的学生,华文课的时候我只看华文的小说。
很乖,不是吗?
说好了是学校的开放日,所有人都会参与,包括了老师们。
带上墨镜的芳芳一直都是我摄影时喜欢捕捉的对象,很酷,不是吗?
她在我和阿凯刚刚填饱肚子的时候就出现了,那时我们正在礼堂里吹冷气。
说到礼堂,我上周会的时候不曾专心过,我都会东张西望。
也因为如此,我对礼堂两边墙上的字总有很深刻的印象。
旧地重游,我当然不会放过留下纪念的机会。
崇正的孩子们,送给你们。
法古今完人,养天地正气。
止于至善,自强不息。
这几个字我虽然看了许多年却仍不明白其崮中道理。
我想对崇正而言,我也许是个失败的作品。
这是崇正学院学生的游戏,我看见被人拿美奶兹来砸的学生并没有想像中的痛苦,仿佛还有点乐在其中的感觉。
我对我的中学一直都有很浓烈的情感,一直都是这样。
我喜欢学校里的气息,环境,当然,还有美丽动人的女学生。
对不起,离题了。
那是个很不错的星期天,很适合作为学校开放日的星期天。
我和阿凯踏进校园的时候,时间是早上九点。
令我惊讶的,人已经很多了,可能是星期天的关系。
管他的,当时候的我们目标只有一个,找东西吃。
因为我有听课,所以我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得用人山人海。
怎么样?还不错吧!
我虽然算不上是个用功的学生,但是许多老师的教诲我还是有听进去的。
我喜欢华语课,我记得我的华语老师是个喜欢看天花板的人。
因为这样,所以我有很多的时间看小说。
和其他的学生不太一样,我比较少说话,睡觉,可以的话我会静静的看小说。
也因为这样,我开始喜欢上了写文章。
所以总的来说,华语老师对我而言是功不可没的。
我是个听话的学生,华文课的时候我只看华文的小说。
很乖,不是吗?
说好了是学校的开放日,所有人都会参与,包括了老师们。
带上墨镜的芳芳一直都是我摄影时喜欢捕捉的对象,很酷,不是吗?
她在我和阿凯刚刚填饱肚子的时候就出现了,那时我们正在礼堂里吹冷气。
说到礼堂,我上周会的时候不曾专心过,我都会东张西望。
也因为如此,我对礼堂两边墙上的字总有很深刻的印象。
旧地重游,我当然不会放过留下纪念的机会。
崇正的孩子们,送给你们。
法古今完人,养天地正气。
止于至善,自强不息。
这几个字我虽然看了许多年却仍不明白其崮中道理。
我想对崇正而言,我也许是个失败的作品。
这是崇正学院学生的游戏,我看见被人拿美奶兹来砸的学生并没有想像中的痛苦,仿佛还有点乐在其中的感觉。
Friday, July 17, 2009
理想的每一天
若是说我的话,我理想中的每一天到底是如何的呢?
我的话,很简单,不会太遥不可及。
我理想中的每一天就是早上醒来可以无忧无虑的赖床一下子,然后再去吃顿美味的早餐。
对了,还有晨运,毕竟运动是很重要的,不是吗?
不过当然是我要能起得早才可以(有时候那需要很大的动力)。
早餐的话我通常喜欢吃汤类的食物,好比煮米粉,鱼杂猪杂还是牛杂什么的我倒是不会很介意,最重要汤要好喝。
当然,西式早餐我也是很喜欢的,就可惜亚庇并不会太多,而且价钱一般来说通常都会比较贵。
比方说到星巴克去吃早餐我就觉得很不错,当然,前提是钱包得够血才行。
还有,咖啡。
我不需要太好的咖啡,最重要是咖啡的香味要够,我个人会比较喜黑咖啡,我不会太喜欢加奶的咖啡。
在亚庇,区区一块钱就可以享受到很好的咖啡了。
吃过了早餐,如果又有晨运的话当然得先回家梳洗一番,让自己清醒爽快一下。
然后就是看报纸或是看书的时间了。
我会静静坐下来,打开iTunes,选上我喜欢的歌曲,然后让自己陶醉在文字的世界里。
这段时间可以说算是我个人吸收养分的时间,我偶尔也会上上网。
最近我却多了件事情做,看CSI。
好了,这样的资讯时间通常会一直延续到午餐时间。
通常我都会出去吃午餐,然后便到处跑跑,带着我的相机。
说真的,我非常喜欢一个人的时光,因为我可以跟着自己的节奏来看身边的人,事,物,那是一件很令人愉快的事情,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的。
可惜的是,最近这样子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下午的时间通常是我个人的自由时间,也就是可以被任何东西所取代的。
那可以是我的休息时间,也可以是我的资讯时间,当然还有我写作的时间。
那是个很随意的,那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时间。
晚上我喜欢和朋友一起去喝茶聊天,聚上一聚。
那是个令人轻松的时间,当大家放下工作来聊聊天,我觉得那是很不错的。
通常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接近深夜了。
那可是我写作的时间,如果没灵感的话,我会上网或是整理照片。
就这样,很简单对不对。
对我来说,简简单单的生活我就很满意了。
Wednesday, July 15, 2009
我是水瓶座
本图摘自网络。
我个人一向来都不相信星座。
或许换句话说,我一向来都不曾了解星座,也没有花时间去了解。
当然,我的身边并不乏极为相信星座运辰的人。
不过最近星座似乎突然间在我们圈子里的话题中火了起来。
故事得从摩羯座开始说起。
我个人并不了解星座,所有的叙述都是我听回来的(星座高手就拜托别来找我麻烦)。
在我们的圈子内,星座一向来都不是大家的话题。
就有一天,突然有人说起了摩羯座的特性。
很巧的,我们的圈子内就刚好有个工作狂,对什么东西都有要求的朋友。
其实本来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只不过一经我们比较核对以后,结果竟准得吓人。
结果呢?
那位朋友当然想极力否认,可是好像却又找不出个好的例子来。
身为摩羯座的他,所有的特征都在他的身上显现出来,好像注定一样。
然后我们就开始比对其他的星座。
当然不是每一个都准,不过也有非常附和条件的例子出现。
我们甚至开起了玩笑,说什么命运不可改,just live with it。
奇怪的是,有的人想极力否认自己和星座之间的关系,有的人则想证明自己的所做所为全是因为星座的关系。
这让我想起,痞子蔡写的《孔雀森林》。
有些东西就好像魔咒一样,紧紧跟着人不放。
有些人看得开,有些人则念念不忘。
其实很多事情往往都只在我们的一念之间,就看我们怎么去想而已。
最近和一位朋友聊天时发现原来她也是相信星座运辰的人。
这就是吸引力法则,当你开始注意或是专注于一样东西的时候,自己便会不知觉的发出有关方面的磁场,然后渐渐吸引那方面的东西。
我想这便是个很好的例子。
我和她已经算是老朋友了,然而我却从来都不晓得她对于星座很有研究。
说到话题,我们聊了许多,天南地北的。
当然,我们也聊到了星座。
她说,和她合得来的朋友都是和她的星座相称的。
我没有反驳她,因为我觉得她有她的观点和理由。
她是双子座,和我的水瓶座同样是风属性,所以很合得来。
老实说,我真的没什么意见。
我个人认为,人若是能从自己相信的理念方法中获得自信还是安慰的话,那并不是件坏事。
因为至少我们都各自找到了能让自己信服的理由,那是件好事。
很多人连给自己个理由都做不到,天天活在痛苦当中,非常可悲,也很可怜。
在这种时候你能说若是他能找到安慰自己的理由是一件错的事情吗?
尽管我们可能不认同其他人的理由,但是别忘了,别人也需要有个可以让自己快乐的理由,那一点我想我们没有任何的权利去干涉,不是吗?
我相信,凡事都有它的理由和道理,有时候只是我们不明白而已。
我认为,只要我们相信的理念抑或是宗教,所带领我们的方向是好的方向的话,那一切就没问题了,不是吗?
说到最后,我到现在都还不了解身为水瓶座的自己到底有什么特征?
我想,最重要的还是自己,不是吗?
每当说起了星座,我就会想起我老爸的一句话。
“那样说起来,你的意思就是,世上就只有十二种人,是吗?”
当然,我老爸是不相信星座的。
Saturday, July 11, 2009
爱情故事:青涩的初恋
我仔细想过了,一个部落格不可能只依靠一些日常生活的记叙来维持,那样子没什么意思。至少对我自己来说没什么意义。当然,一些日常生活的题材,比如说旅行,美食,摄影,兴趣,电影什么的我当然还是会写,不过另外我也想加写什么别的题材。目前为止,我个人比较熟悉的题材若是严格说起来应该是爱情这个题材。当然这并不是表示我个人对爱情非常了解还是什么的,只是我个人认为,在这个题材上,怎么说,算是写得比较好吧!就这样,我试着每个月写一篇关于爱情的文章来和大家分享。说真的,我并没有期望什么,不过如果我写的故事能让读者,怎么说,有感触的话,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当然,一般上写作这种东西,灵感通常都是先来自自己才到别人,我是说一般上。所以呢?我想先从我自己的故事开始说起。我个人认为,爱情故事里并没有分对于错,结局也不一定是令人满意的。我想写的,是真实的故事,那可能是一个人心里的感动,可以是朋友,也可能是陌生人。反正重点在故事,不是吗?我认为,只要能感动人,哪怕只是一点点,也都很足够了。
像我说的,通常灵感都是来自自己。第一篇,写的是我自己的故事。日后,我想我才会开始去聆听别人的故事,再陈述出来。当然得先做好自己的,再来才去想别人,难道不是吗?当然,所有故事都是译名的,这一篇也不例外。
希望大家会喜欢。
爱情故事 :青涩的初恋
注:图摘自网络。
故事得从一张照片先说起。
那是一张很旧了的照片,照片里有三个女生和一个男生。
女生们都笑得很灿烂,男生的表情则是漠然。
那个男生就是我,当时候的我十一岁。
照片里的中间的那为女生笑得很灿烂,很自然。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生。
一直到今天,我都是如此认为的。
照片里她脸部的部分被人用原子笔涂鸦了。
尽管如此,照片里的她那迷人的笑容仍然清晰可见。
那张照片至今我还保存着,就在我的抽屉里。
那是我和她唯一的合照。
就从我的记忆的角度来看,那应该算是我的初恋。
那发生在我很小的时候,小得可能连爱是什么都不是很清楚(不过老实说,就算长大了的自己,在爱这个字的面前,我想我离了解还是很遥远!)。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初恋应该还用不上爱,喜欢应该会是比较贴切的字眼。
那是个我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
这段喜欢的关系维持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从小学一路延伸到高中,尽管一路上断断续续的。
故事总有个开头,地点就在我就读的小学里发生。
她的名字叫Alice。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所以回想时会有点吃力。
我试着把感觉给写出来,其他的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Alice是个转学生。
她是那种很亮眼的女生,轻易的就会让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对她有好感了。
当时候的她,就坐在我的对面。
两个人之间的空气从冷冰冰的陌生到一丝丝温暖的熟悉是间很好玩的事情。
就和所有的爱情一样,暧昧的阶段是最甜蜜的。
我不知是何时开始喜欢上Alice的,反正一切就是这样很自然的发生了。
我们每天都会谈天说笑玩耍,当然也会一起去食堂。
要知道,这些看似再也普通不过的小事对当时年仅十岁的我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了不得的大事了。
通常爱情的种子都是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萌芽的,不是吗?
在那个年纪喜欢上一个人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你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你喜欢她。
金钱,声望,权利,利益都是不属于那个年纪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自己只需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那样简单。
当时候的我,非常喜欢Alice。
也许当时的自己并不晓得什么叫爱。
老师们都说,那不是个谈爱的年纪。
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爱是只属于大人的东西,是要等我长大后才会得到的东西。
然而我却不知道,那个时候内心的感觉其实才是最真实的。
因为喜欢而喜欢的喜欢,才是最真实的喜欢。
暧昧期间,我给了Alice一项能力,掌控我心跳的能力。
她的一眸一笑都轻易的控制着我的心跳。
当时候我的心是属于Alice的。
Alice伤心的时候我会伤心。
当然,她开心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开心。
她缺席的时候,我会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要命的是她和班上别的男生要好的时候,我会很心碎,就像老夫子所画的一样,整颗心就好像玻璃一样碎了满地。
还有,几乎每天,回到家以后Alice几乎就是我脑子里的一切,睡觉前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回想起来就觉得很好笑。
当然,也很甜蜜。
这样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了我十一岁那一年。
这段期间,我并没有向Alice表白,那不是我那个年纪拿得出来的勇气。
况且我也不晓得Alice喜不喜欢我,我只知道她并不讨厌我,就这样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朋友们曾经暗示过她喜欢我。
但我又能怎样?
我当时只不过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兔崽子而已,况且说喜欢我的是她的朋友,不是Alice。
“我喜欢你!”
所以这样的话我从来都没对Alice说过,尽管我很肯定自己心里面的感觉。
人很常就是如此,该说的往往会忘了说。
不该说的话,倒是很常都会说了出来。
“我们绝交吧!”
我不晓得我当时候到底是带着怎么样的心情来说出这句话的?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小时候大家通常都会说什么谁喜欢谁的话题。
我想,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这是一种算是探索爱的行为。
小时候,男女是授授不亲的。
很明显的,以我和Alice那般要好的关系,成为大家的箭靶是迟早的问题而已。
为了掩饰我喜欢Alice的事实,我开始渐渐疏远了她。
我开始和男生混在一起,做一些男生喜欢做的事情。
比方说,作弄女生或是说女生的坏话。
为了什么?
说穿了,不就是只为了在男生群里证明自己不是个重色轻友的人。
当时候的我,心里面并没有一座衡量自己内心世界的天坪。
如果有的话,天坪倾斜的方向,必然指向Alice。
然而我所做的却是往反方向走。
当我回头的时候,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我记得我曾对Alice说过,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当时候我说的是实话。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Alice就是我世界里的全部。
我还记得,当我渐渐疏远她的时候,她曾给我写过一封信。
信里面写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只有一句话。
“你曾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那为什么你现在会选择这样子对我?你知道,我的心真的很痛!”
至今,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仍然还是能够感受到Alice当时的心情。
我的心也仍然隐隐作痛。
“我们绝交吧!”
我以五个字埋下了我这一生中唯一的遗憾。
不但如此,我还在朋友面前涂鸦了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
我可以很肯定,这一切都看在Alice的眼里。
在那之后,我们便再也没说过话了。
一段感情的真正价值,就在你如何去珍惜它。
当我真正了解这段感情对于我的意义时,一切已经是太迟了。
有些事,一旦过去,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后记
终于写完了,这是我第一次以如此真实的角度来描写我自己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从来都没如此完整的叙述过,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这是我人生中的一大遗憾,至今仍是我心中的一根刺。
我遗憾的不是我放弃了和Alice在一起的一个大好机会(嘿,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得准,对吧!)。
我遗憾的是我竟然如此的伤害了Alice。
当我把在那封写着绝交的字眼的信交给Alice的时候,她眼里的悲伤我至今都无法忘记。
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了朋友,但是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事,人生里只会有一次的机会,错过了不一定会有回头的机会。
我和Alice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最初一样。
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
中学时期的Alice,是一颗很耀眼的星星。
她找到了对的人,没有我的日子,她还是好好的,或许更好。
反观我,日子则是一路跌跌撞撞的。
没有Alice的日子,虽然我也曾经爱上别的女孩。
但可悲的是,在我的心里,Alice已经设下了最高标准。
这分遗憾,成为了我一直无法越过的障碍。
直到我遇见了我人生中的另一个真正能驻进我心里的女孩以前,这一路上Alice悲伤的眼神一直都在我的心里。
我觉得我亏欠Alice的,实在是太多了。
我背叛了她的友情,狠狠的伤了她,也伤了我自己。
我觉得我亏欠她的,不只是我一直以来说不出口的,我喜欢你。
还有一句,对不起!
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
每当她生日的时候,我仍然会致电祝贺她。
她回来的时候,我们也会见面。
最重要的是,她找到了她的幸福,我在这里真心的祝福她。
祝福你,Alice。
一个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
献给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是她让我放下了心中的遗憾,让我可以从新面对自己。
完!
当然,一般上写作这种东西,灵感通常都是先来自自己才到别人,我是说一般上。所以呢?我想先从我自己的故事开始说起。我个人认为,爱情故事里并没有分对于错,结局也不一定是令人满意的。我想写的,是真实的故事,那可能是一个人心里的感动,可以是朋友,也可能是陌生人。反正重点在故事,不是吗?我认为,只要能感动人,哪怕只是一点点,也都很足够了。
像我说的,通常灵感都是来自自己。第一篇,写的是我自己的故事。日后,我想我才会开始去聆听别人的故事,再陈述出来。当然得先做好自己的,再来才去想别人,难道不是吗?当然,所有故事都是译名的,这一篇也不例外。
希望大家会喜欢。
爱情故事 :青涩的初恋
注:图摘自网络。
故事得从一张照片先说起。
那是一张很旧了的照片,照片里有三个女生和一个男生。
女生们都笑得很灿烂,男生的表情则是漠然。
那个男生就是我,当时候的我十一岁。
照片里的中间的那为女生笑得很灿烂,很自然。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生。
一直到今天,我都是如此认为的。
照片里她脸部的部分被人用原子笔涂鸦了。
尽管如此,照片里的她那迷人的笑容仍然清晰可见。
那张照片至今我还保存着,就在我的抽屉里。
那是我和她唯一的合照。
就从我的记忆的角度来看,那应该算是我的初恋。
那发生在我很小的时候,小得可能连爱是什么都不是很清楚(不过老实说,就算长大了的自己,在爱这个字的面前,我想我离了解还是很遥远!)。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初恋应该还用不上爱,喜欢应该会是比较贴切的字眼。
那是个我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
这段喜欢的关系维持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从小学一路延伸到高中,尽管一路上断断续续的。
故事总有个开头,地点就在我就读的小学里发生。
她的名字叫Alice。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所以回想时会有点吃力。
我试着把感觉给写出来,其他的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Alice是个转学生。
她是那种很亮眼的女生,轻易的就会让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对她有好感了。
当时候的她,就坐在我的对面。
两个人之间的空气从冷冰冰的陌生到一丝丝温暖的熟悉是间很好玩的事情。
就和所有的爱情一样,暧昧的阶段是最甜蜜的。
我不知是何时开始喜欢上Alice的,反正一切就是这样很自然的发生了。
我们每天都会谈天说笑玩耍,当然也会一起去食堂。
要知道,这些看似再也普通不过的小事对当时年仅十岁的我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了不得的大事了。
通常爱情的种子都是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萌芽的,不是吗?
在那个年纪喜欢上一个人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你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你喜欢她。
金钱,声望,权利,利益都是不属于那个年纪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自己只需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那样简单。
当时候的我,非常喜欢Alice。
也许当时的自己并不晓得什么叫爱。
老师们都说,那不是个谈爱的年纪。
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爱是只属于大人的东西,是要等我长大后才会得到的东西。
然而我却不知道,那个时候内心的感觉其实才是最真实的。
因为喜欢而喜欢的喜欢,才是最真实的喜欢。
暧昧期间,我给了Alice一项能力,掌控我心跳的能力。
她的一眸一笑都轻易的控制着我的心跳。
当时候我的心是属于Alice的。
Alice伤心的时候我会伤心。
当然,她开心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开心。
她缺席的时候,我会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要命的是她和班上别的男生要好的时候,我会很心碎,就像老夫子所画的一样,整颗心就好像玻璃一样碎了满地。
还有,几乎每天,回到家以后Alice几乎就是我脑子里的一切,睡觉前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回想起来就觉得很好笑。
当然,也很甜蜜。
这样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了我十一岁那一年。
这段期间,我并没有向Alice表白,那不是我那个年纪拿得出来的勇气。
况且我也不晓得Alice喜不喜欢我,我只知道她并不讨厌我,就这样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朋友们曾经暗示过她喜欢我。
但我又能怎样?
我当时只不过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兔崽子而已,况且说喜欢我的是她的朋友,不是Alice。
“我喜欢你!”
所以这样的话我从来都没对Alice说过,尽管我很肯定自己心里面的感觉。
人很常就是如此,该说的往往会忘了说。
不该说的话,倒是很常都会说了出来。
“我们绝交吧!”
我不晓得我当时候到底是带着怎么样的心情来说出这句话的?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小时候大家通常都会说什么谁喜欢谁的话题。
我想,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这是一种算是探索爱的行为。
小时候,男女是授授不亲的。
很明显的,以我和Alice那般要好的关系,成为大家的箭靶是迟早的问题而已。
为了掩饰我喜欢Alice的事实,我开始渐渐疏远了她。
我开始和男生混在一起,做一些男生喜欢做的事情。
比方说,作弄女生或是说女生的坏话。
为了什么?
说穿了,不就是只为了在男生群里证明自己不是个重色轻友的人。
当时候的我,心里面并没有一座衡量自己内心世界的天坪。
如果有的话,天坪倾斜的方向,必然指向Alice。
然而我所做的却是往反方向走。
当我回头的时候,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我记得我曾对Alice说过,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当时候我说的是实话。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Alice就是我世界里的全部。
我还记得,当我渐渐疏远她的时候,她曾给我写过一封信。
信里面写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只有一句话。
“你曾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那为什么你现在会选择这样子对我?你知道,我的心真的很痛!”
至今,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仍然还是能够感受到Alice当时的心情。
我的心也仍然隐隐作痛。
“我们绝交吧!”
我以五个字埋下了我这一生中唯一的遗憾。
不但如此,我还在朋友面前涂鸦了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
我可以很肯定,这一切都看在Alice的眼里。
在那之后,我们便再也没说过话了。
一段感情的真正价值,就在你如何去珍惜它。
当我真正了解这段感情对于我的意义时,一切已经是太迟了。
有些事,一旦过去,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后记
终于写完了,这是我第一次以如此真实的角度来描写我自己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从来都没如此完整的叙述过,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这是我人生中的一大遗憾,至今仍是我心中的一根刺。
我遗憾的不是我放弃了和Alice在一起的一个大好机会(嘿,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得准,对吧!)。
我遗憾的是我竟然如此的伤害了Alice。
当我把在那封写着绝交的字眼的信交给Alice的时候,她眼里的悲伤我至今都无法忘记。
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了朋友,但是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事,人生里只会有一次的机会,错过了不一定会有回头的机会。
我和Alice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最初一样。
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
中学时期的Alice,是一颗很耀眼的星星。
她找到了对的人,没有我的日子,她还是好好的,或许更好。
反观我,日子则是一路跌跌撞撞的。
没有Alice的日子,虽然我也曾经爱上别的女孩。
但可悲的是,在我的心里,Alice已经设下了最高标准。
这分遗憾,成为了我一直无法越过的障碍。
直到我遇见了我人生中的另一个真正能驻进我心里的女孩以前,这一路上Alice悲伤的眼神一直都在我的心里。
我觉得我亏欠Alice的,实在是太多了。
我背叛了她的友情,狠狠的伤了她,也伤了我自己。
我觉得我亏欠她的,不只是我一直以来说不出口的,我喜欢你。
还有一句,对不起!
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
每当她生日的时候,我仍然会致电祝贺她。
她回来的时候,我们也会见面。
最重要的是,她找到了她的幸福,我在这里真心的祝福她。
祝福你,Alice。
一个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
献给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是她让我放下了心中的遗憾,让我可以从新面对自己。
完!
Tuesday, July 7, 2009
近来的生活
因为下了雨的关系,今天的天气凉凉的。
说起来已经快一个星期没写东西了,有点懒了,也有点不习惯。
最近自己有点忙,所以不是很能抽得出时间来写东西。
忙什么?
呵呵,忙着玩。
最近渐渐喜欢上了跑步,一连几天都到附近的公园去跑步。
一大清早运动的感觉相当好,也很健康。
我希望能维持这样的生活习惯,对自己往后长远的日子无疑会是一件好事。
由于很久没运动的关系,刚开始第一天的登山,几乎要了我的小命。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状态才慢慢回升。
这令我更加下定决心要好好照顾身体。
还有什么呢?
对了,看书,我买了很多新书喔!
最近喜欢看写图文类型的书籍,一下子便买了好几本。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一件事情便会情不自禁的越陷越深。
还好,我染上的只不过是书瘾而已。
不难发觉,我买了很多书,但是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阅读。
真想找个机会好好放自己一个小假,什么也不做,就呆在家里好好的看书。
当然,还得有好的咖啡才行。
不过没关系,还好咖啡并不是个难题。
说真的,我真的不晓得自己几时才会有时间好好看书。
最近看了许多戏,连评语都来不及写。
不过想想,其实写不写也没什么关系,毕竟那些重头大戏每个人都会捧场的。
暑假毕竟是令人开心的,因为有很多好电影看。
烦恼和时间就会这样不知不觉过去。
每天若是这样倒也挺令人开心的,不是吗?
对了,Olympus最近推出了令人兴奋的相机。
EP1是它的型号。
怎么说好呢?
它并不是单眼反光系统,是迷你4/3系统,就像松下的G1一样。
虽然不是反光系统,但是它还是可以转换镜头的。
令人兴奋的是它的体积几乎就和我的松下LX-3差不多。
想像以后出门或旅行时不必带着沉重的相机和镜头,多方便。
单是这样就叫人兴奋不已了,不是吗?
价格方面还没有头绪,官方网站所公布的价格大约是在马币三至四千左右,其实并不算便宜。
然而,我 还 是 很 想 买! ! !
很漂亮,很诱惑,不是吗?
很久没拍照了(其实也不过两个星期而已),手真的很痒!
真想找一天,好好的沉浸在自己的框框世界里,无忧无虑,多好!
说起来已经快一个星期没写东西了,有点懒了,也有点不习惯。
最近自己有点忙,所以不是很能抽得出时间来写东西。
忙什么?
呵呵,忙着玩。
最近渐渐喜欢上了跑步,一连几天都到附近的公园去跑步。
一大清早运动的感觉相当好,也很健康。
我希望能维持这样的生活习惯,对自己往后长远的日子无疑会是一件好事。
由于很久没运动的关系,刚开始第一天的登山,几乎要了我的小命。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状态才慢慢回升。
这令我更加下定决心要好好照顾身体。
还有什么呢?
对了,看书,我买了很多新书喔!
最近喜欢看写图文类型的书籍,一下子便买了好几本。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一件事情便会情不自禁的越陷越深。
还好,我染上的只不过是书瘾而已。
不难发觉,我买了很多书,但是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阅读。
真想找个机会好好放自己一个小假,什么也不做,就呆在家里好好的看书。
当然,还得有好的咖啡才行。
不过没关系,还好咖啡并不是个难题。
说真的,我真的不晓得自己几时才会有时间好好看书。
最近看了许多戏,连评语都来不及写。
不过想想,其实写不写也没什么关系,毕竟那些重头大戏每个人都会捧场的。
暑假毕竟是令人开心的,因为有很多好电影看。
烦恼和时间就会这样不知不觉过去。
每天若是这样倒也挺令人开心的,不是吗?
对了,Olympus最近推出了令人兴奋的相机。
EP1是它的型号。
怎么说好呢?
它并不是单眼反光系统,是迷你4/3系统,就像松下的G1一样。
虽然不是反光系统,但是它还是可以转换镜头的。
令人兴奋的是它的体积几乎就和我的松下LX-3差不多。
想像以后出门或旅行时不必带着沉重的相机和镜头,多方便。
单是这样就叫人兴奋不已了,不是吗?
价格方面还没有头绪,官方网站所公布的价格大约是在马币三至四千左右,其实并不算便宜。
然而,我 还 是 很 想 买! ! !
很漂亮,很诱惑,不是吗?
很久没拍照了(其实也不过两个星期而已),手真的很痒!
真想找一天,好好的沉浸在自己的框框世界里,无忧无虑,多好!
Monday, July 6, 2009
重拾的偶像,永远的偶像。
人总是在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不是吗?
还记得我前几个月买了迈可.杰逊的CD吗?
最近迈可的声音一直都在陪伴着我。
我还记得,我认识迈可的时候我还不到十岁。
当时后他那张Black&White专辑是我每天放学后必看的卡带。
那时的自己曾经是那么忘情的在追随着迈可的舞步。
那个时候还是卡带的时代。
那时侯的他,是我最喜欢的偶像。
然而上了中学的我却渐渐遗忘了迈可,盲目的追寻那些虚有其表的歌唱团体,为的只是能跟上潮流的话题。
听见迈可逝世的消息,我起初可以说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儿时的偶像对我来说已经是过去了的事情。
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已经是不陌生了。
之前听见被官司缠身的迈可我就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就像我说的,迈可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过去了偶像而已。
这可以轻易在我之前写过的那篇再见迈可的帖子感觉出来。
我对迈可只不过是惋惜而已。
对于一个偶像,我对迈可唯一支持就是在前两个月买了他的精选专辑。
为什么?因为当时候是超值价。
说真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花钱买迈可的专辑。
没想到,这成为了我和迈可最后的接触。
说实话,买了CD我也没好好聆听,就这样放在了一旁。
直到迈可逝世了我才再次拿出来聆听。
说真的,我并没有期待什么。
然而,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在我的耳边响起,我对迈可的回忆才慢慢的被勾了起来。
然后就是一遍又一遍的聆听。
熟悉的感觉排山倒海的向我倾袭过来,使我一时之间招架不过来。
我仿佛回到了我小时候的自己,就像个小小的歌迷一样,因为听见偶像的声音而感动。
只不过现在多了一丝悲伤的味道,还有遗憾和不舍。
我的心再次被迈可的歌声征服。
然后我才真正的感觉到了心痛的感觉。
我不曾为偶像而感觉到了心痛,从来都没有。
我终于理解到所有迈可.杰逊歌迷的心情。
尽管来得有点迟,然而我真的感觉到了。
虽然有过空挡期,然而迈可的音乐终究还是回到了我的心里。
我曾经有过一个偶像,我也曾经遗忘过一个。
我很肯定,我会永远记着把音乐灌进我的生命里的迈可。
今天,我重拾了我的偶像。
很遗憾的,他已经不在了。
如今的我只能在迈可的歌声中,聆听他在动人旋律里为歌迷们娓娓道来的感动。
"You Are Not Alone"
Another day has gone
I'm still all alone
How could this be
You're not here with me
You never said goodbye
Someone tell me why
Did you have to go
And leave my world so cold
Everyday I sit and ask myself
How did love slip away
Something whispers in my ear and says
Tha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Bu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But you are not alone
'Lone, 'lone
Why, 'lone
Just the other night
I thought I heard you cry
Asking me to come
And hold you in my arms
I can hear your prayers
Your burdens I will bear
But first I need your hand
Then forever can begin
Everyday I sit and ask myself
How did love slip away
Something whispers in my ear and says
Tha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Whisper three words and I'll come runnin'
And girl you know that 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献给所有喜欢迈可的歌迷。
注:本贴图皆摘自网络。
还记得我前几个月买了迈可.杰逊的CD吗?
最近迈可的声音一直都在陪伴着我。
我还记得,我认识迈可的时候我还不到十岁。
当时后他那张Black&White专辑是我每天放学后必看的卡带。
那时的自己曾经是那么忘情的在追随着迈可的舞步。
那个时候还是卡带的时代。
那时侯的他,是我最喜欢的偶像。
然而上了中学的我却渐渐遗忘了迈可,盲目的追寻那些虚有其表的歌唱团体,为的只是能跟上潮流的话题。
听见迈可逝世的消息,我起初可以说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儿时的偶像对我来说已经是过去了的事情。
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已经是不陌生了。
之前听见被官司缠身的迈可我就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就像我说的,迈可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过去了偶像而已。
这可以轻易在我之前写过的那篇再见迈可的帖子感觉出来。
我对迈可只不过是惋惜而已。
对于一个偶像,我对迈可唯一支持就是在前两个月买了他的精选专辑。
为什么?因为当时候是超值价。
说真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花钱买迈可的专辑。
没想到,这成为了我和迈可最后的接触。
说实话,买了CD我也没好好聆听,就这样放在了一旁。
直到迈可逝世了我才再次拿出来聆听。
说真的,我并没有期待什么。
然而,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在我的耳边响起,我对迈可的回忆才慢慢的被勾了起来。
然后就是一遍又一遍的聆听。
熟悉的感觉排山倒海的向我倾袭过来,使我一时之间招架不过来。
我仿佛回到了我小时候的自己,就像个小小的歌迷一样,因为听见偶像的声音而感动。
只不过现在多了一丝悲伤的味道,还有遗憾和不舍。
我的心再次被迈可的歌声征服。
然后我才真正的感觉到了心痛的感觉。
我不曾为偶像而感觉到了心痛,从来都没有。
我终于理解到所有迈可.杰逊歌迷的心情。
尽管来得有点迟,然而我真的感觉到了。
虽然有过空挡期,然而迈可的音乐终究还是回到了我的心里。
我曾经有过一个偶像,我也曾经遗忘过一个。
我很肯定,我会永远记着把音乐灌进我的生命里的迈可。
今天,我重拾了我的偶像。
很遗憾的,他已经不在了。
如今的我只能在迈可的歌声中,聆听他在动人旋律里为歌迷们娓娓道来的感动。
"You Are Not Alone"
Another day has gone
I'm still all alone
How could this be
You're not here with me
You never said goodbye
Someone tell me why
Did you have to go
And leave my world so cold
Everyday I sit and ask myself
How did love slip away
Something whispers in my ear and says
Tha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Bu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But you are not alone
'Lone, 'lone
Why, 'lone
Just the other night
I thought I heard you cry
Asking me to come
And hold you in my arms
I can hear your prayers
Your burdens I will bear
But first I need your hand
Then forever can begin
Everyday I sit and ask myself
How did love slip away
Something whispers in my ear and says
Tha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Whisper three words and I'll come runnin'
And girl you know that 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献给所有喜欢迈可的歌迷。
注:本贴图皆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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