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1, 2009

爱情故事:青涩的初恋

我仔细想过了,一个部落格不可能只依靠一些日常生活的记叙来维持,那样子没什么意思。至少对我自己来说没什么意义。当然,一些日常生活的题材,比如说旅行,美食,摄影,兴趣,电影什么的我当然还是会写,不过另外我也想加写什么别的题材。目前为止,我个人比较熟悉的题材若是严格说起来应该是爱情这个题材。当然这并不是表示我个人对爱情非常了解还是什么的,只是我个人认为,在这个题材上,怎么说,算是写得比较好吧!就这样,我试着每个月写一篇关于爱情的文章来和大家分享。说真的,我并没有期望什么,不过如果我写的故事能让读者,怎么说,有感触的话,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当然,一般上写作这种东西,灵感通常都是先来自自己才到别人,我是说一般上。所以呢?我想先从我自己的故事开始说起。我个人认为,爱情故事里并没有分对于错,结局也不一定是令人满意的。我想写的,是真实的故事,那可能是一个人心里的感动,可以是朋友,也可能是陌生人。反正重点在故事,不是吗?我认为,只要能感动人,哪怕只是一点点,也都很足够了。

像我说的,通常灵感都是来自自己。第一篇,写的是我自己的故事。日后,我想我才会开始去聆听别人的故事,再陈述出来。当然得先做好自己的,再来才去想别人,难道不是吗?当然,所有故事都是译名的,这一篇也不例外。

希望大家会喜欢。

爱情故事 :青涩的初恋

注:图摘自网络。

故事得从一张照片先说起。
那是一张很旧了的照片,照片里有三个女生和一个男生。
女生们都笑得很灿烂,男生的表情则是漠然。
那个男生就是我,当时候的我十一岁。
照片里的中间的那为女生笑得很灿烂,很自然。
她是个很漂亮的女生。
一直到今天,我都是如此认为的。
照片里她脸部的部分被人用原子笔涂鸦了。
尽管如此,照片里的她那迷人的笑容仍然清晰可见。
那张照片至今我还保存着,就在我的抽屉里。
那是我和她唯一的合照。

就从我的记忆的角度来看,那应该算是我的初恋。
那发生在我很小的时候,小得可能连爱是什么都不是很清楚(不过老实说,就算长大了的自己,在爱这个字的面前,我想我离了解还是很遥远!)。
所以,这个故事里的初恋应该还用不上爱,喜欢应该会是比较贴切的字眼。

那是个我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
这段喜欢的关系维持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从小学一路延伸到高中,尽管一路上断断续续的。
故事总有个开头,地点就在我就读的小学里发生。
她的名字叫Alice。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所以回想时会有点吃力。
我试着把感觉给写出来,其他的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Alice是个转学生。
她是那种很亮眼的女生,轻易的就会让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对她有好感了。
当时候的她,就坐在我的对面。
两个人之间的空气从冷冰冰的陌生到一丝丝温暖的熟悉是间很好玩的事情。
就和所有的爱情一样,暧昧的阶段是最甜蜜的。

我不知是何时开始喜欢上Alice的,反正一切就是这样很自然的发生了。
我们每天都会谈天说笑玩耍,当然也会一起去食堂。
要知道,这些看似再也普通不过的小事对当时年仅十岁的我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了不得的大事了。
通常爱情的种子都是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萌芽的,不是吗?

在那个年纪喜欢上一个人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你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你喜欢她。
金钱,声望,权利,利益都是不属于那个年纪的东西。
那个时候的自己只需要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就那样简单。

当时候的我,非常喜欢Alice。
也许当时的自己并不晓得什么叫爱。
老师们都说,那不是个谈爱的年纪。
在这样的环境的熏陶下,当时的我天真的以为爱是只属于大人的东西,是要等我长大后才会得到的东西。
然而我却不知道,那个时候内心的感觉其实才是最真实的。
因为喜欢而喜欢的喜欢,才是最真实的喜欢。

暧昧期间,我给了Alice一项能力,掌控我心跳的能力。
她的一眸一笑都轻易的控制着我的心跳。
当时候我的心是属于Alice的。

Alice伤心的时候我会伤心。
当然,她开心的时候我也会跟着开心。
她缺席的时候,我会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要命的是她和班上别的男生要好的时候,我会很心碎,就像老夫子所画的一样,整颗心就好像玻璃一样碎了满地。
还有,几乎每天,回到家以后Alice几乎就是我脑子里的一切,睡觉前当然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回想起来就觉得很好笑。
当然,也很甜蜜。

这样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了我十一岁那一年。
这段期间,我并没有向Alice表白,那不是我那个年纪拿得出来的勇气。
况且我也不晓得Alice喜不喜欢我,我只知道她并不讨厌我,就这样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朋友们曾经暗示过她喜欢我。
但我又能怎样?
我当时只不过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兔崽子而已,况且说喜欢我的是她的朋友,不是Alice。



“我喜欢你!”

所以这样的话我从来都没对Alice说过,尽管我很肯定自己心里面的感觉。
人很常就是如此,该说的往往会忘了说。
不该说的话,倒是很常都会说了出来。

“我们绝交吧!”

我不晓得我当时候到底是带着怎么样的心情来说出这句话的?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小时候大家通常都会说什么谁喜欢谁的话题。
我想,对那个年纪的我们来说,这是一种算是探索爱的行为。
小时候,男女是授授不亲的。
很明显的,以我和Alice那般要好的关系,成为大家的箭靶是迟早的问题而已。

为了掩饰我喜欢Alice的事实,我开始渐渐疏远了她。
我开始和男生混在一起,做一些男生喜欢做的事情。
比方说,作弄女生或是说女生的坏话。
为了什么?
说穿了,不就是只为了在男生群里证明自己不是个重色轻友的人。
当时候的我,心里面并没有一座衡量自己内心世界的天坪。
如果有的话,天坪倾斜的方向,必然指向Alice。
然而我所做的却是往反方向走。
当我回头的时候,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我记得我曾对Alice说过,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当时候我说的是实话。
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Alice就是我世界里的全部。
我还记得,当我渐渐疏远她的时候,她曾给我写过一封信。
信里面写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只有一句话。

“你曾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那为什么你现在会选择这样子对我?你知道,我的心真的很痛!”

至今,即便过了那么多年,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仍然还是能够感受到Alice当时的心情。
我的心也仍然隐隐作痛。

“我们绝交吧!”

我以五个字埋下了我这一生中唯一的遗憾。
不但如此,我还在朋友面前涂鸦了我们唯一的一张合照。
我可以很肯定,这一切都看在Alice的眼里。

在那之后,我们便再也没说过话了。

一段感情的真正价值,就在你如何去珍惜它。
当我真正了解这段感情对于我的意义时,一切已经是太迟了。
有些事,一旦过去,就再也无法回头了。

我很喜欢Alice,很喜欢很喜欢。

后记

终于写完了,这是我第一次以如此真实的角度来描写我自己的故事。
这个故事,我从来都没如此完整的叙述过,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这是我人生中的一大遗憾,至今仍是我心中的一根刺。
我遗憾的不是我放弃了和Alice在一起的一个大好机会(嘿,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得准,对吧!)。
我遗憾的是我竟然如此的伤害了Alice。
当我把在那封写着绝交的字眼的信交给Alice的时候,她眼里的悲伤我至今都无法忘记。
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成为了朋友,但是有些事,一旦发生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事,人生里只会有一次的机会,错过了不一定会有回头的机会。
我和Alice的关系再也无法回到最初一样。

我们上了同一所高中。
中学时期的Alice,是一颗很耀眼的星星。
她找到了对的人,没有我的日子,她还是好好的,或许更好。
反观我,日子则是一路跌跌撞撞的。
没有Alice的日子,虽然我也曾经爱上别的女孩。
但可悲的是,在我的心里,Alice已经设下了最高标准。
这分遗憾,成为了我一直无法越过的障碍。
直到我遇见了我人生中的另一个真正能驻进我心里的女孩以前,这一路上Alice悲伤的眼神一直都在我的心里。

我觉得我亏欠Alice的,实在是太多了。
我背叛了她的友情,狠狠的伤了她,也伤了我自己。
我觉得我亏欠她的,不只是我一直以来说不出口的,我喜欢你。
还有一句,对不起!

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
每当她生日的时候,我仍然会致电祝贺她。
她回来的时候,我们也会见面。
最重要的是,她找到了她的幸福,我在这里真心的祝福她。
祝福你,Alice。
一个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

献给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是她让我放下了心中的遗憾,让我可以从新面对自己。

完!

Tuesday, July 7, 2009

因为下了雨的关系,今天的天气凉凉的。
说起来已经快一个星期没写东西了,有点懒了,也有点不习惯。
最近自己有点忙,所以不是很能抽得出时间来写东西。
忙什么?
呵呵,忙着玩。

最近渐渐喜欢上了跑步,一连几天都到附近的公园去跑步。
一大清早运动的感觉相当好,也很健康。
我希望能维持这样的生活习惯,对自己往后长远的日子无疑会是一件好事。
由于很久没运动的关系,刚开始第一天的登山,几乎要了我的小命。
接下来的几天,我的状态才慢慢回升。
这令我更加下定决心要好好照顾身体。


还有什么呢?
对了,看书,我买了很多新书喔!
最近喜欢看写图文类型的书籍,一下子便买了好几本。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一件事情便会情不自禁的越陷越深。
还好,我染上的只不过是书瘾而已。
不难发觉,我买了很多书,但是却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阅读。
真想找个机会好好放自己一个小假,什么也不做,就呆在家里好好的看书。
当然,还得有好的咖啡才行。
不过没关系,还好咖啡并不是个难题。

说真的,我真的不晓得自己几时才会有时间好好看书。

最近看了许多戏,连评语都来不及写。
不过想想,其实写不写也没什么关系,毕竟那些重头大戏每个人都会捧场的。
暑假毕竟是令人开心的,因为有很多好电影看。
烦恼和时间就会这样不知不觉过去。
每天若是这样倒也挺令人开心的,不是吗?

对了,Olympus最近推出了令人兴奋的相机。
EP1是它的型号。
怎么说好呢?
它并不是单眼反光系统,是迷你4/3系统,就像松下的G1一样。
虽然不是反光系统,但是它还是可以转换镜头的。
令人兴奋的是它的体积几乎就和我的松下LX-3差不多。
想像以后出门或旅行时不必带着沉重的相机和镜头,多方便。
单是这样就叫人兴奋不已了,不是吗?
价格方面还没有头绪,官方网站所公布的价格大约是在马币三至四千左右,其实并不算便宜。
然而,我 还 是 很 想 买! ! !

很漂亮,很诱惑,不是吗?

很久没拍照了(其实也不过两个星期而已),手真的很痒!
真想找一天,好好的沉浸在自己的框框世界里,无忧无虑,多好!

Monday, July 6, 2009

重拾的偶像,永远的偶像。

人总是在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不是吗?

还记得我前几个月买了迈可.杰逊的CD吗?
最近迈可的声音一直都在陪伴着我。
我还记得,我认识迈可的时候我还不到十岁。
当时后他那张Black&White专辑是我每天放学后必看的卡带。
那时的自己曾经是那么忘情的在追随着迈可的舞步。
那个时候还是卡带的时代。
那时侯的他,是我最喜欢的偶像。
然而上了中学的我却渐渐遗忘了迈可,盲目的追寻那些虚有其表的歌唱团体,为的只是能跟上潮流的话题。

听见迈可逝世的消息,我起初可以说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儿时的偶像对我来说已经是过去了的事情。
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已经是不陌生了。
之前听见被官司缠身的迈可我就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就像我说的,迈可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过去了偶像而已。
这可以轻易在我之前写过的那篇再见迈可的帖子感觉出来。
我对迈可只不过是惋惜而已。

对于一个偶像,我对迈可唯一支持就是在前两个月买了他的精选专辑。
为什么?因为当时候是超值价。
说真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花钱买迈可的专辑。
没想到,这成为了我和迈可最后的接触。
说实话,买了CD我也没好好聆听,就这样放在了一旁。
直到迈可逝世了我才再次拿出来聆听。
说真的,我并没有期待什么。

然而,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在我的耳边响起,我对迈可的回忆才慢慢的被勾了起来。
然后就是一遍又一遍的聆听。
熟悉的感觉排山倒海的向我倾袭过来,使我一时之间招架不过来。
我仿佛回到了我小时候的自己,就像个小小的歌迷一样,因为听见偶像的声音而感动。
只不过现在多了一丝悲伤的味道,还有遗憾和不舍。
我的心再次被迈可的歌声征服。
然后我才真正的感觉到了心痛的感觉。
我不曾为偶像而感觉到了心痛,从来都没有。
我终于理解到所有迈可.杰逊歌迷的心情。
尽管来得有点迟,然而我真的感觉到了。

虽然有过空挡期,然而迈可的音乐终究还是回到了我的心里。
我曾经有过一个偶像,我也曾经遗忘过一个。
我很肯定,我会永远记着把音乐灌进我的生命里的迈可。
今天,我重拾了我的偶像。
很遗憾的,他已经不在了。

如今的我只能在迈可的歌声中,聆听他在动人旋律里为歌迷们娓娓道来的感动。

"You Are Not Alone"

Another day has gone
I'm still all alone
How could this be
You're not here with me
You never said goodbye
Someone tell me why
Did you have to go
And leave my world so cold

Everyday I sit and ask myself
How did love slip away
Something whispers in my ear and says
Tha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Bu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But you are not alone

'Lone, 'lone
Why, 'lone

Just the other night
I thought I heard you cry
Asking me to come
And hold you in my arms
I can hear your prayers
Your burdens I will bear
But first I need your hand
Then forever can begin

Everyday I sit and ask myself
How did love slip away
Something whispers in my ear and says
That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Whisper three words and I'll come runnin'
And girl you know that 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you're far away
I am here to stay

For you are not alone
For I am here with you
Though we're far apart
You're always in my heart

For you are not alone...

献给所有喜欢迈可的歌迷。

注:本贴图皆摘自网络。

Sunday, June 28, 2009

海边 夜晚 人像

昨天晚上接到电话,说大伙儿在海边聚聚。
尽管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然而我却还是毫无犹豫的答应了,尽管当时已经是相当累了。
出门以前不忘带上我的宝贝单眼,说不定可以派上用场。
我倒那里的时候已经是相当夜了,人也差不多到齐了。
聊了几句,我突然想起Louis的人像照片里头有几张正是利用油灯拍出来的,当下马上便拿出我的单眼。
不同以往的是,我们的群体开始多了女生起来,而女生总是比较不抗拒拍照的。


我先从老大姐芳芳开始下手。
老实说,芳芳能给我很自然的感觉,一点也没有做作的味道。
我相信认识她的人能从以上的照片感觉到最原本的她,我只是根据我对芳芳的感觉来捕捉她。
对我而言,芳芳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接下来是Ronald。
这可说是他最具代表性的样子。

这张会比较真实,是我乘他不注意的时候拍下的。


三个女生,我超喜欢的一张照片。

Gigi和Shoey。
Shoey是我以前的同班同学,我只是依照我记忆中的她来拍她。
在我记忆中的她是一个豪迈,开朗,想笑就笑的女生。
至于Gigi,她是我刚认识的朋友,根本没有资料可以参考,只好靠感觉了。


不难发现,她们应该是感情很要好的朋友。

Johnathan,堂堂崇正校长的独生子,开什么玩笑?
不过我认识的他相当喜欢拍照,他不介意人家怎么看他,尽管他是校长的儿子。
他有几张引起轩然大波的照片,可说是我们这个时代少见的真汉子,敢做敢为。

这张照片,我在拍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倒是拍出来的效果让我觉得很满意。
当人与人之间出现了某种化学效应,拍起照片的时候就会一览无遗。
对不起,我又开始乱说话了。


来一杯?

其中一张我最满意的照片。

Gigi并不是个会在镜头前显得害羞的女生。
这一来的确让我拍起照片来的时候感觉轻松多了。
她是个令人感到合作很愉快的模特儿。


这是Fufu和我的合照,我个人很喜欢这张照片(谢啦!Saokai)。

相较起Gigi,Fufu就算是个在镜头前面比较害羞的女生(她很喜欢拍照,但是只用她自己的相机,我拍的话,她就是不肯)。
但是无可否认的,Fufu是个很上镜的女生。
我只不过照了她两张,但在两张照片里她都很上镜,很自然。

另一张我很满意的照片。
Saokai,这就是他。
对于我来说,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开朗,自然,毫无装饰的。

我拍的很满足,真的。
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满意,我觉得还可以更好。
由于烛光的光线不够,许多人的脸上都出现了阴影。
还有就是少了背灯,不然可以把模特儿头部的轮廓和漆黑的背景给分开来,呈现较立体的感觉。
好了,紧记自己的缺点,下次再好好改进。
谢谢大家,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如此。
只要用心,身边的人其实就可以成为难搞位很好的模特儿,真的。
这些都是Louis教会我的道理。

Teaser

刚刚在海边拍了好多照片,心情有点兴奋。
先和大家分享几张照片,改天再来个较长篇幅的。



其他的照片近期就会上架,请期待!
已经很晚了,晚安!

Saturday, June 27, 2009

永别了,永远的巨星


图摘自网络。
永远的巨星,迈可杰克森!

昨天一早起来,打开网络就发现到国际巨星Michael Jackson已经逝世,如突起来的消息让我震惊不已。
接下来一整天里,不论是电台还是电视,播放着的都是迈可的歌曲。
我喜欢迈可,他在音乐上的贡献无人可以取代。
尽管近年来他的私生活饱受世人的困扰,丑闻也仿佛像是影子一般紧贴着他,但对我而言,他仍然是我心目中的迈可杰克森。
我喜欢的是舞台上的他,那个光芒四射的迈可。
至于他的私生活,我只能说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同,我没有资格评论这一点。
前些日子,我买了他的精选集,里头尽是我喜爱的歌曲,看来如今已经变成了回忆了。
迈可的演唱会对我而言一直都是最高水准,我很遗憾再也没能亲眼目睹他的风采了。
也因为迈可,我才了解到什么是MV。
我只能说,因为迈可我才能真正体会到何谓是真正的巨星。

永别了,永远的巨星!
我会怀念你的,在你的音乐声中。

Wednesday, June 24, 2009

黑框,乌东面,叽叽。

其实在吃晚饭的时候就脑子就已经开始在架构想这篇文章该怎么写了。
有时候就是这样,灵感出现的时候手头上却又正在忙着其他东西,吃饭开车什么的。
虽然很想写,但却也毫无办法,那是一种很干的感觉。
我想,如果能把脑海里的想法像电脑一样储存起来的话,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翻阅,那该有多好。
算了,不可能的事请,想太多也没用。

最近拿到了一些固本,还是应该说是礼券?
管它的,反正能用就行了。

然后就是一个人走在广场里,心里面想着该吃什么好?
原来免费的晚餐也是会叫人伤脑筋的,真是可笑。
可能是这样的机会难得,心里并不想这样白白浪费掉,所以在做决定的时候会特别慎重。
反过来,自己掏腰包的时候可就潇洒多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就这样,我最后坐在了广场里的一间日本料理店,一个人吃着晚餐。
天下着大雨,很大的雨声,很凄惨的画面。
我这个人很时常都是一个人,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都一样。
说真的,我并不讨厌一个人,我想自己有时候甚至很享受一个人。
一个人的时候,注意力特别集中,思绪也特别清澈。
我喜欢这样子的感觉。

我点了瓦煲乌东面,很适合今天晚上的天气。
由于一个人的关系,我坐到了旋转火车寿司旁那些个人的位置上。
陪伴我的是今天刚买的,村上春树的作品,也是我个人所拥有第一本村上的作品。
我开始养成了一个习惯,不管到哪里,我的身边总会有一本书陪伴着我。
当然,还有我的LX3。

坐在我前方的是一名很漂亮的女孩子,带着黑框眼睛,是我喜欢的气质型。
一个人在吃饭的时候,若是没人陪,有人可以看却倒也不坏。
漂亮的女孩子无论在做什么事情都是漂亮的。
我个人所谓漂亮的定义是本身自然散发的漂亮,不是那些做作的漂亮。
对我而言,那些我觉得漂亮的女孩子通常都是妆化的最少的女孩子。
我一直都认为,自然才是最漂亮的。
很老土,是吧!
没关系,这样的话我听多了。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审美观,不必强求。
我认识的人里面就有人觉得Megan Fox是恶心的,因为她脸上长着雀斑。
对我而言,雀斑就是自然。
看,很多时候就是这样!
话说回来,那位黑框女孩真的很漂亮。
若是每天都能这样,我就不必整天都带着书本出门了。
好了,那已经是题外话了。

坐在我的隔壁的是一对情侣,应该是。
一个人的坏处,我会不停的在观察周围的事物,坏习惯。
然后我注意到了隔壁那位男生,很喜欢笑的一位男生。
我没有夸张,他可真的是每三句话就笑上一次,笑得很大声的那种。
我开始留意他们在谈些什么,很好奇到底有什么事情那么好笑。
然后我发觉,根本一点都不好笑。
最糟的事,我觉得他的笑声很难听。
该怎么说?
就好像那些老旧的机械所发出的声音一样,叽叽响。
对了,就好像那些老旧车子的Timing Belt所发出的声音一样,绝对不是什么令人舒服的声音。
我匆匆吃完我的晚餐,接着买单就闪人。

我们男生就是这样,总是喜欢在女生面前炫。
然而,每个人炫的方式都不一样。
有些人秀肌肉,有些人秀名牌,还有些耍帅。
当然,也有的秀冷笑话或是说些别人的糗事,算是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还有些疯言疯语的家伙。
对了,还有秀笑声,机械似的笑声。
唉!

我呢?
说真的,我真的不晓得自己在女生面前的样子是怎么样的。
斯文?无聊?变态?冷气机?
不管怎样,我一直都坚守一个原则,就是做回自己。
我是个怎样的人,我就会怎样表现自己。
我不会逞强,因为没必要,别人迟早还是会发觉你是个怎样的人。
我不喝酒,我就会说我不喝酒;我不喜欢泡夜店,我就会说我不喜欢去。
我不会勉强附和,那样子太辛苦了。
我喜欢看书,喜欢拍照,喜欢一个人逛街,喜欢写作,喜欢一个人看电影,有个我很爱的女朋友。
这些我都会说出来,哪怕别人会认为我无聊,哪怕别人知道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因为那就是我。
我认为交朋友第一件事就是坦白,不然没什么意思。
对吗?


我的午餐,一本书,一杯咖啡,一盘主食。
这是Dome咖啡屋里拍的。
当然,用的是礼券

Tuesday, June 23, 2009

假日

又是星期二了。
今天我不必上班,很轻松。
我时常在想,应该怎样度过我难得的休息日才不算是,怎么说,浪费?
很奇怪的,本来应该是睡到烈日当空的日子我却比平时都起得还早。
平时起身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休息日的时候却起得比任何时候都来得甘愿,几乎都不必赖床。
如果每天都是这样,多好?
我发觉,若是心甘情愿的起身,半起事情来就会比平时都有效率得多,最重要的是心情也会比较好。
休息的自己往往都不会乖乖呆在家里,非得出去闯闯走走才甘心。
到头来,明明应该是很轻松的日子却搞得自己比平时还累,然而心里却是比任何时候都来得开心,满足。
真的,若是每天都是这样,多好?

我不敢说些什么,不过自己真的觉得自己慢慢开始积极起来了。
积极什么?
当然是朝我的梦想前进。
我得花上更多的时间在摄影上面,当然,还有写作。
我最近一直都在写,写一些关于自己以前的故事。
当然,现在还处于制作期间,恕不能和大家分享。
我会找个时机,然后张贴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些自己写的东西。
生日的时候许下了的愿望之一就是得在今年完成一部作品,今年剩下的时间也不是很多了,我得好好加油!
我个人觉得最对不起自己的就是没办法守着和自己的诺言。
我不想每次都欺骗自己,够了,这种事情总该有个结束的时候。

喔,对了。
变形金刚今晚就会上映了,真是令人振奋,不是吗?
看电影一直以来都是我个人其中一项最高级的享受,仅次于享受一本好书的乐趣。
真的很期待!

再见!

Saturday, June 20, 2009

摄影课程

我喜欢摄影。
今天再次了肯定了这一点,我真的很喜欢摄影。
我从来都不晓得自己是那般喜欢学习,令我真的感到很惊讶。
我一向都不是个很专心的人,我承认。
我今天上了一堂摄影课程,非常宝贵的一堂课。
不晓得是不是自己掏腰包的关系,我今天在上课的时候非常专心。
我怀疑如果我主修摄影的话,我应该会是个很好的学生。
我不敢担保成绩会很好,但我觉得自己会是个好的学生,很好的学生。
今天所上的摄影课程是由Louis Pang主讲的,他是个很好的老师。
比起老师,他更像是个朋友。
他很无私的把他所会的东西,一次过传授了给我们,毫无保留的。
他不是那些很典型教书就是为了教书的人,我能很深的体会到,他教人是因为他想把他喜欢的东西也让别人喜欢,让别人也能享受他的乐趣。
我很喜欢他,不管是作为一个老师也好,朋友也好。
这虽然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堂摄影课程,但我已经可以很肯定的说,这一定会其中一堂我所上过最好的课程之一。
有些东西在你获得的当下就能判定它的价值了,毫无疑问的,今天的摄影课程就是如此。
透过Louis,我看见值得令人敬佩的专业精神。
他是那种不把事情办好绝不罢休的人,他把事情做好不只是为了客人,也是为了自己,那是一个人自己对自己的承诺。
我很欣赏他,真的。
人生中总会遇见能让自己提起勇气前进的人。
毫无疑问的,我今天遇见了一个。
谢谢你,Louis!

Thursday, June 18, 2009

记忆深处


熟悉的篮球架,看起来很亲切却又感觉很遥远。

关于青春的记忆,我想我家附近的篮球场占了大部分的空间。
中学时期的自己非常喜爱打篮球,那已经是生活的一部分,好像身体里的血液一样,密不可分。
几乎是每天,我都会准时报到篮球场,带着兴奋的心情。
当时候的生活,只需要一粒篮球便能填满我生活里的所有空间。
那样子的自己,到底去了哪里?
说起来,已经快一年没打球了。
总是对自己说没时间,心里总是认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就这样日复一日,篮球也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我很怀念,真的。
现在大伙儿都各忙各的,相聚的时间都没有了,更何况打球?

泛黄的街灯,静悄悄地陪伴着孤独的篮筐,也陪我度过了无数个夜晚。
装了篮网的球架,曾经是那时侯的我们最期待的事情,区区篮网就能带来莫大的满足。


人生的道路,究竟应该勇往直前,还是在适当的时候转向属于自己的方向?

人生就像一段路,人总不能永远活在过去,路还是得继续走。
但我却发觉我开始越走越快,朝着自我想像的终点前进,我开始忽略路上的风景,因为我的眼里只有终点。
但是我好怕,害怕抵达终点的时候,看见的不是我期待的风景。
为了看见最后的风景,我已经遗失了太多。
路,还很长。
我会慢慢走下去,放慢脚步慢慢走,希望在终点之前能为自己找到些许的惊喜。
如果人生真的像一段路,到底我们的终点在哪里?
我只知道,我们将花一生的时间在这段路上。
一生,那是很长的一段时间。
到底我们应该期待那最后才抵达的终点,还是我们将花一生时间的那一路上?

漂泊船只,终于靠了岸。